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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學角度分析點什麽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美——,什麽是美? 簡單地說來,美是大自然的壹種和諧狀態,和諧即美。美可以是對稱的,也可以是不對稱的,只要它展現出的狀態是和諧的、自然的,那麽,它就可稱作美。而作為自然界中美之最大成者,妳可能沒意識到,那是我們人,——尤其是女人。 這麽說讓妳感到詫異?或許妳會說,“是,漂亮MM是很美,可壹個大肥妞或壹個幹癟的老嫗也能稱作美?”那麽請想像壹下如下情景,這個妳認為不美的老嫗正牽著自己長大成人的子女,望著他們開心地幹癟地笑著,妳還會不會認為她不美?是不是會驀地生出這種感覺:那張幹癟的臉上的每壹條深凹進去的笑紋都透露出濃濃的幸福,都透露出美? 是的,這就是美!至於前壹種情況,我後面會著重提到。暫時我想先說說如今社會上普遍存在的對美的忽視和曲解,甚至——作賤。 我們身邊總有這麽壹些人,他們看見了美,這美觸動了他們;於是,他們會想方設法“認識”這美的主人。為了得到這美,他們不惜幹出壹切違背人性的勾當。當他們罪行得逞,自以為得到時,還會揚揚自得地同同類炫耀,“我又怎樣怎樣”。他們以為那是壹種了不起的能耐。 可這真是得到嗎?發現美,欣賞美,都能給人帶來心身的巨大愉悅。可問問這些“人”,從妳們自認為值得炫耀的成就中,妳們真得到了愉悅了? 是的,這不是什麽真正的看見和認識,而是壹種低級的卑賤的厚顏無恥的作賤。作賤自己,作賤她人,作踐壹切為人的尊嚴。 人何以為人,是由於人懂得美,能夠欣賞美。自然界的動物也很美,但它們何以未能進化為更高智能的物種?是因為它們不懂得美,不知道審美。獵豹撲向瞪羚的壹霎,它意識不到瞪羚壹家在草原吃草是怎樣美的壹幅圖畫,否則它是舍不得伸出利爪的;同樣,瞪羚悠然自得地咀著青青嫩莖時,也意識不到那是怎樣的壹種剔透。當然,因為它們只是瞪羚獵豹,只是不知道審美的野獸。 如果人也墮落到要以摧殘以作賤為審美的途徑,那麽和這些野獸又有什麽區別呢?難道僅僅因為臉上沒長毛就敢恬著它稱自己是人? 還有另壹些人,他們雖不像上面的那類“人”那樣去摧殘去作賤美,可他們卻忽視了美。他們的眼睛盯著浮華的現代生活,卻沒註意到衛生間裏母親正在為他浣洗衣襪。這類人往往是自以為懂得審美的,也願意追求美;他們會在屋裏擺滿維納斯的石膏像,會津津有味地對電視裏的模特品頭論足,會買壹張女歌星的演唱會,可就是看不見在他眼皮底下,正日復壹日地上演著最質樸最本真的美。那麽,那種高雅的“審美情趣”要來又有何用? 更有壹些人,成日叫囂“審美疲勞”,加之媒體的推波助瀾,壹時間似乎竟成了整個時代的通病。可實際情況真是這樣的嗎? 要知道:美是禁得住時間考驗的,她不會因為妳把她擺在家裏擱上十年二十年就產生變質。這聽上去似乎瘋狂,可看看前提——美是禁得住時間考驗的!是的,只要她是美,時間壹定擊不倒她;相反,會為她披上各個時期應有的最迷人的面紗。只是要看,妳是否具備欣賞其的能力。 某種層面上,時間就是達芬奇,他會為每壹個蒙娜麗莎渲染上迷人的光華,且永不用擔心她會褪色。是啊,即便是能摧毀壹切人類文明的戰爭也不能摧去這光華。戰時希特勒不還特地去盧浮宮欣賞了山林女神的側臥雕像嗎? 壹部紅樓何以成就了中華文學最瑰麗最偉大的壹筆?難道不是因為它宣揚了美嗎?試想:倘曹先聖寫的不是金陵十二釵,而是十二虎十二豹,那麽它還會在今天仍引起反響? 再想想:人類的文學史上,古今中外,任何壹部能影響大眾的傳世之作,為何大都以女性為其主人翁呢? 難道因為寫書的、看書的(過往尤如是)大都是男人? 顯然,贊頌美,推崇美,是人類的天性。 可遺憾的是,從古至今,往往只有極少的人註意到了這壹點。不僅僅只在男性,很多女性也很容易就步入了忽視的盲區。不是,曹先聖又怎會壹再假賈寶玉的口感嘆:女人怎麽壹結了婚就成了死魚眼珠子? 看看我們今天,這句話不是同樣適用,而且範圍只會擴得更大。大多女人並沒意識到自己是什麽,有壹些甚至從壹開始就成了“死魚眼珠子”。要說明的是,這個比喻無比精當,但這個觀點我卻不甚同意,結了婚的女人就壹定會成為死魚眼珠子嗎?壹個女人,為了家庭,為了兒女,變得市儈,變得庸俗,變得蠻不講理,這種人的確可稱作死魚眼珠子不為過;可只要看到她同家人在壹塊時的會心笑顏,我仍會由衷覺得——那很美! 然而有壹些女人,她們並沒有家庭需要去負擔,卻也異常奇怪地變成了死魚眼珠子。這類人和上面提到的那些具有“高雅審美情趣”的男人有異曲同之妙,她們也具備壹定的審美能力,壹定程度上意識到了自己作為女性所特有的美,但她們把它變成了資本。她們用這種資本在男人那裏換取可流通的資本。她們中的壹些會耍些小伎倆,再不付出或僅付出極小代價的情況下,用向男人“展示美”的方式收取他們的眼福費;另壹些會用戀愛或婚姻為餌,吊取自己想要的穩定舒適生活;更有壹些甚至會直接赤裸裸地明碼標價出售“肉體美”。 這是什麽?這是活生生的自我作賤,赤裸裸的自我猥褻。 然而舉這三個例子並非要說職業的貴賤是決定美的惟壹因素,相反,古今中外的眾多大文豪都在妓女身上得到了愛情,得到了靈感。中世紀法國的壹位妓女甚至還十分坦蕩自信地說出了“我每天都是處女”。這不是鮮活的荒唐嗎? 不!不是!這些女性,——偉大的女性,的確從事著可能是世界上最低賤的職業,可她們的心靈仍保持著壹片本真,她們理解美,並期待綻放美,因此美就在她們心中紮下了根,她們就是美!這美遇到真正了解美並渴望欣賞美的人,自然就會綻放出來。所以,那麽多睿智的大文豪會做出在世俗眼中不可理喻的愚蠢選擇。 可到了今天,為什麽就不再有類似的故事發生?原因很簡單!——風流才子常有,可杜十娘不常有。當今的女性,又有幾個有底氣喊出那句話的? 在當今,傳媒高度發達,流行掌控壹切的當今,又有幾個人還能真正理解美的含義?美成了什麽?成了拿來愚弄大眾的工具,成了拿來竊空大眾腰包的魔術。在流行、時尚的鼓吹下,如凱特莫斯壹樣骨瘦如柴的模特成了萬人追捧的美的模版,壹個真正建康、熱愛生活的普通女性卻成了恥笑對象,僅僅是因為她不夠瘦。——也許說她不如凱特莫斯那樣嶙峋更為恰當。 肥瘦本不過是個概念,可在時尚的法庭上,它被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肥胖成了罪惡,壹切肥胖者都應下十八層地獄。這公平嗎? 不錯,七原罪中確是有貪食,由此世人往往便把肥胖者視為醜惡。可我認為首先要搞清壹點,究竟那肥胖是先天性、病理性還是貪食造成。對於後者,我們當然可以視為醜惡,因為她們暴飲暴食,褻瀆了自身的美。她們意識不到美,自然,可以肆意踐踏自身所具備的特質。可對於前者,我認為只要她們能夠勇敢地面對生活,熱愛生活,能開懷地笑出來,那麽——那就是美!反而,真正可笑的是對她們進行恥笑的我們。 看看我們身邊的那些時尚女性,她們的確擁有了“看上去很美”的形體,甚至稱得上衣架子,可在那背後,難道妳看不見壹個正日益消隕的靈魂,聞不到縈繞其中的濃烈的嘔吐味道嗎? 可恨的是,在時尚範疇內,瘦僅僅是入門標準。於是乎,“人造”開始大行其道,整形術以每天壹次全面更新的頻率在向人們傳達:妳那張中國人的臉過時了,該開個內眼角墊個歐式鼻了。而它們,在作這壹切宣傳時,統統都打著“美”的幌子。因為它們說,它們就是美! 是這樣嗎?美真就這樣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了質?美真就會在某壹天變成手術成果的展示? 當然不是!有壹個淺顯的道理足以證明這壹點。珠子之所以美是因為稀少,是因為周圍的死魚眼珠子繁多,如果都是珠子,又怎能顯出珠子的美呢!當然,這個道理或許太淺顯了,以至於長久以來壹直活在被忽略的命運裏。因此,才會繁盛出今天這種怪現狀,好端端的珠子不做珠子,偏偏要加工壹番把自己變成死魚眼珠子,然後再去魚目混珠。 多麽可笑,多麽可悲啊! 對這些人妳能說些什麽,做些什麽?不,妳什麽都不能。因為她們已經迷失了,且樂不思歸!要知道在客觀世界裏,看見美,認識美,欣賞美本就不是壹件易情,何況對那些目不能視的死魚眼珠子。但就這麽聽之任之,由他們去糟蹋美,吞噬美嗎? 不,我們要行動,去保護她;男人保護美,女人保護自身。我們要盡自己壹切力量保護美不被現實的妖風吞沒,在妖風中煥發自己,展示自己,去震撼妖風中的每壹個鬼怪,讓它們看見,讓它們自慚形穢。這是我們的光榮,也是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 正是這壹光榮使命使得人類自意識到美的那壹天起,直到現在,對美的通***認識始終未變的原因所在。因為這是壹場貫穿了人類發展史並註定持續下去的戰鬥,上壹輩退出人類的歷史舞臺之前將這項使命傳給了我們,我們接過,再把它傳給下壹代! 往出摘吧~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