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國人口數量的增加,耕地資源越來越稀缺,農村這種土葬方式相對國家提倡的火葬方式,極大地浪費了耕地資源。同時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鄉村統壹規劃需要進行整地,對於農村的墳墓問題,可能就會成為規劃的絆腳石。所以現在很多地方都在探討農村墳地改革。
根據中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占用耕地建墳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與時間長短無關。因此,村幹部原則上有權要求農民遷墳,恢復耕地原有狀態,保持耕地耕作條件。但無視村民的呼聲,壹味地對農村墓地進行改造, 強迫村民搬遷舊墳,甚至用鏟子、挖掘機甚至在夜間野蠻暴力地壓平墳頭,也是不可取的。這樣做只會遭到村民的強烈反對。適得其反。
因此,我們雖然肯定農村墳地改革的目的,但同時也應該聽聽村民的心聲,順應民俗民風。充分考慮村民的態度和看法;村幹部要對遷墳的地址安排好。為了更好地推進農村墳地改革,可以對自願的村民切實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讓村民感到舒服,願意配合工作。給遷墳劃定區域時,要統壹大小,公平安置。只有這樣,才能更順利地進行改革,將原來分散的墓地集中起來方便農村規劃,達到利國利民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