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住宅不受侵犯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人身自由,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不得逮捕。
2 .財產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財產權,私有財產不可侵犯
3 .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憲法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
社會權利,包括工作權、休息權、安全權、受教育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