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是由土地糾紛引起的。因為土地糾紛,雙方最後互放煙花。當時大約有40個村民聚集在壹個* * *,兩個人都拿著棍子,戴著頭盔,他們不停地交換煙火。有些人甚至互相投擲硬物。當時的場景硝煙彌漫,跟電影電視劇裏差不多。然後警察出現制止。
煙火的交換真的很危險。記得小時候去爺爺家過年。當時我爺爺的鄰居正在放煙花。煙花點燃後,沒有響,他就去查看。結果壹只手斷了,可能是因為他放的煙花威力比較大,但是威力小壹點的其實挺危險的。如果火花不小心進入眼睛,可能會使人失明。
而且,我覺得現在是文明社會,無論我們有什麽問題,都可以通過溝通來解決。我們不用動武,而且住在隔壁村。雖然我們可能不會像鄰居那樣經常散步,但肯定會有壹些重疊。鄰裏關系的和諧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農村,所以我真的覺得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有人受傷了,後悔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