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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人死後為什麽要守夜?

有兩種說法可以說是為死者守靈。傳統的定義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為了表示孝順。畢竟再也見不到這個本尊了,只能拍照作為思念。壹般是守靈三天後下葬,這樣屍體三天不會腐爛,兩三天足夠所有親人到場。

為什麽人們守夜是為了看長明燈和熏香。如果不守夜,長明燈沒有油就會熄滅,老人的靈魂會在黑暗中行走,或者會磕頭。如果香煙燃燒後不更換,就沒有煙引路,會讓老人的靈魂迷失方向,多走彎路。

人死後,靈魂會離開身體,到陰間報到。因為進入十八層地獄路途遙遠,為了防止夜間行走不便,我們要在靈前點壹盞長明燈,為它照亮道路。我們也應該點上香,引導他們。人們常說,老人走的路線與香煙飄的方向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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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身體要在家待壹段時間,這叫“停靈”。晚上由家人守護,以示孝順。明淩夢初《第壹瞬間的驚喜》卷十三:“兩個媳婦都沒醒。”沈從文《邊城》20:“剩下的幾個人,按規矩要在棺材前過夜。”

守靈基本限於三天,有的人待在屋內的喪棚、靈堂,有的租殯儀館的禮堂守夜。郊縣還有“擱置三朝”之舉。《禮記》中有“人死三日,以生之。”活不過三天就不生了。孝心也有得益而衰。

計劃生育,衣服也成了過去式。遠方的親戚也可以來。於是,聖人為之作出決定,以三日為禮制。“所以,三夜守靈並不完全是出於迷信,而是三天,壹切準備就緒,遠方親友也能到達,足以盡人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