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進壹步調查。在此期間,對證人和其他能夠證明案件和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進行調查,以進壹步查明案件的所有事實。這個周期壹般是8天。如果涉及傷害,可以進行傷害鑒定(也就是通常說的傷害鑒定),也可以進行物品損失鑒定(價格鑒定)。精神鑒定的時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3、審批,辦案人員根據案情,對照法律規定,拿出處理意見,逐級審批。
4.處理並處罰嫌疑人。如果雙方都不服處罰,可以重新考慮。
擴展數據
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立案;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免予處罰的。
(4)根據刑法規定的不審不訴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被告已經死亡。
6.其他法律、法規免除刑事責任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