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糧:它是扣除公糧和農民的口糧和飼料糧種子糧後剩余的糧食,這壹部分可以做為儲備糧用於救急,也可以岀售給國家壹部分。
定購糧:這個岀現的比較晚,好像是在八十年代初期,由於包產到戶,農民手中有很多糧食,而政府的儲備設施落後,所以農民岀現了賣糧難,政府為了緩解農民賣糧難,就出現了訂購糧。它是以訂單的形式向農民收購手中的糧食:壹,農民可以交到糧食儲備庫。二糧食收儲企業先付壹部分定金,糧食仍儲存在農民家中。等糧庫有了庫容,農民再把糧食拉到糧庫。
在計劃經濟年代,國家向生產隊或是農民下迖征購任務。何為征購任務?其中有糧食、禽、畜、蛋品等。其中糧食方面有:
壹、公糧:是按耕地計算的農業稅,而且折合成實物——糧食計征。這是無償的,不付錢的。有的網友說公糧是付了錢的,其實不是的。據統計部門統計,農民每人每年平均向國家貢獻了30斤公糧。
有的地方耕地面積少,所產糧食還不夠農民的標準口糧的,就以貨幣形式計征,叫“公糧代金”。何為農民的標準口糧?我走過的地方多數定為每人每年人平均450斤稻谷(各地標準略有差異)就是說,生產的糧食總產量,留足種子、飼料、儲備和生產用糧以外,每人全年的標準口糧要達到450斤,達不到的部分以人民幣的形式繳納。
二、購糧:是國家分配的收購任務,按國家牌價收購。
三、“三超糧”:即超產、超購、超銷。就是說糧食取得大豐收時,除了提高農民的標準口糧以外,國家按牌價也多收購壹點,非農業人口的口糧標準也適當提高壹點。
四、議價糧:就是國家向糧食富余地區,按照比國家牌價高20% 50%的價格向農民收購糧食,由農民自願交易。
五、忠字糧、貢獻糧、支援糧……
忠字糧,即忠於***產黨,忠於毛主席,動員農民賣些忠字糧……
貢獻糧,即中國應對世界多做貢獻,動員多賣糧食支援“亞、非、拉”……
救災糧,中國年年有災區,動員多賣糧食支援災區……
總之,向農民買糧的項目繁多,使農民有限的口糧,壹點壹點的被掏了出去。特別是有的基層幹部(多表現為公社書記),為了表政績,還虛報糧食增產量,以壓低農民口糧的方式彌補,造成糧荒……
在那糧食緊張的年代,農民們勒緊褲腰帶,同全國人民***度時艱,積極賣糧給國家,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我們要永遠記住那個艱苦奮鬥的年代,珍惜來之不易的今天!
公糧就是農業稅。國家為了方便農民,允許農民直接交納糧食,用以代替貨幣,因此又俗稱“公糧”。公糧在我國已有很長久的 歷史 ,歷朝歷代的封建王朝都需要交納公糧。建國後,我國的農業稅率為15%,這裏指的是常年農業收入。征收對象是壹切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交公糧是義務,不給貨幣補償。建國伊始,國家經濟壹窮二白。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公糧都是國家財力的重要支柱。為新中國的發展和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余糧:征收余糧是在特定 歷史 條件下,國家征收農民手中富余糧食的行動。建國伊始,百廢待興,各行各業都要發展,工業更是重中之重,抗美援朝戰爭了還在繼續。壹句話,國家需要大糧糧食。而那時, 社會 主義改造,糧食統購統銷尚未完成。號召農民交納手中余糧的行動。那時候壹家壹戶的農民,都有存糧的習慣。交余糧就是把當年口糧,種糧有余的糧食交給國家,支援國家建設,國家接定價收買。
定購糧:是國家在另壹特定 歷史 時期,收購農民糧食的辦法。具體時間是在農村完成了 社會 主義改造,實現了農業合作化,完善了統購統銷政策以後實行的。具體辦法,就是統籌國家,集體,農民三者利益。在交完公糧後,需要完成的征購糧食任務。正常年份下,國家每年都給生產隊下達種植及征購指標。農民按指標交納征購糧,國家按定價付給貨幣。
我是七十六歲的老人,經歷過那個年代,回答如下:
公糧,就是農業稅,向國家無償交納,不給錢的。
為什麽農業稅叫公糧呢?因為國家向農民收農業稅,農民沒有現金交納,以交糧食代替現金,無償交納。所以公糧就是農業稅。國家規定按畝產量400斤的15.5%交納,每畝地大約60多斤左右。
定購糧就是統購糧。因為當時國家是計劃經濟,對糧食實行統壹收購,統壹銷售,簡稱統購統銷。農民打下的糧食,除交納公糧既農業稅之外,剩下的大部分糧食,必須按當時的規定統購數量和國家規定的統購價格賣給國家,國家按當時規定的統購價格,給農民付錢。這部分糧食,有的地方叫統購糧,有的地方叫定購糧。
余糧。余糧是交完了農業稅,交完了統購糧任務,留下了口糧之後,還剩下的糧食。按當時的政策,這部分剩余很少的糧食,也必須和統購糧壹樣的價格,賣給國家。壹般情況下,這種余糧是很少的,有的地方管它叫愛國糧。
公糧、定購糧,約從合作化時期始,交至2003年止,***交近四十幾年。
公糧,也稱征糧,上交給國家糧庫,不給錢,抵農業稅。公糧任務是強制性的、指令性的,是繳納。定購糧是社員交售的糧食,下達定購任務也是指令性的,也得完成。定購糧按國家牌價付款給農民,八十年代初價格是9.85元百斤。
而把公糧,定購糧的叫法有兩種,為交征購糧或稱為交公余糧。在筆者看來,說交征購糧更為貼切。交余糧壹詞有待商榷,即使生產隊每年尚缺1至2個月口糧,征購任務也得完成,何來有余糧之說。君不見當年關於糧食是怎樣分配的嗎,那就是先完成交給國家的,留足集體的,最後才是分給社員的口糧。
說起公糧,有人把它給認定是農業稅,這是不對的,公糧即是公供糧食,地是國家的,分給生產農民種,後分到戶,公糧按畝產量的15.5%上交,這是應性指標,必須完成,是國家規定供給城市人口工人教師軍隊工務員的口糧,這15.5%是農民交的公供糧。白交不給錢。
定購糧,是賣給國家的低價糧,給錢的,國家每年防備不實之需,等到公糧分派不夠吃時,再調撥出來賣給有需要糧食不夠的人吃。
農業稅,是國家向農民征收的費用,農民種國家的地,不但要交公***糧食,還要交壹切慨定的費用,俗稱三提五統,農民沒有錢交三提五統和農業稅,只有多賣定購糧抵農業稅,也叫提留,抵三提五統。
農業稅怎樣征收,通過鄉通知,鄉以前稱為公社,90年代改為鄉鎮,征收農業稅時,鄉鎮人員跟到大隊,大隊幹部踉著生產隊幹部征收,征收的是向農民要賣定購糧發票單,回去算出來夠不夠提留,夠不夠農業稅,不夠補,多了就退。
所以有人並不知道公糧和農業稅是咋回事,把農業稅和公糧搞混消了,就出現了公糧就是農業稅了。
我為什麽知道,我父親當初是公社派住聯隊的會記,後聯隊取消成為大隊會計,由於在聯隊時親眼看到公社幹部打死聯隊幹部的事,害怕,就從大隊會計回到生產隊任會計,幾年後自動退出不幹了,當年的帳本移交,舊的都留下來成了我和哥哥的作業本了。
公糧,是剛解放時,國家工業空白,財政無來源,政府給農民攤派的稅收,按畝產15%上繳,主要以糧食為主。剩下的就按村裏人口按基本口糧分配,基本口糧各地數量不同,壹般在420到500斤之間,如還有剩余的則稱為余糧,每個村都建有保管室,專門保管村裏余糧和種子。如果村裏有人遇到困難或天災,村裏就會把余糧拿出來繼續分配或救災,統購糧則是國家財政遇到困難戓者某地有災,國家向農村以低於市場的價格收購糧食,大集體時向村裏收購,土地承包後向農戶收購,數量各地也不壹樣,壹般40斤。如果沒用或有剩余,國家又會以低於市場價向有困難的農民反銷,稱為反銷糧!
不管是公糧.余糧.定購糧.都是中國***產黨領導的中國人民的***有土地裏產生。
原來的土地是地主所有.種田人交地租.***產黨來了打地主.田地分給全民.
交糧是義務.是農業稅.其它行業也交稅.國稅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交稅和貢獻沒有直接聯系.交稅具有強制性.貢獻隨妳便.
六十年代中後期壹正式成為農民。公糧應是統稱,延續抗戰,解放戰的叫法,官名應稱“征購糧”,壹些老人稱“錢糧”,這個叫法應在更前些時候。征購糧的“征”字意就是稅,購字意就是買,政府買妳的糧是政策。
當年各小隊都有征購糧記錄薄,前言中有關稅的說明,稅額以二等高梁定價,定糧數。壹等高梁或價高於二等高梁價格作物要糧數夠,超出金額付給賣糧單位。三等高梁或低於二等高梁價的其它作物要錢數夠多交的糧食不記入購糧數字。這就是說購糧有數額。
十多年前戶口本上有壹方章“農民”或“農業戶”“非農戶〞,就是說農民也要吃自種的糧食,秋收的糧食必須先完稅,留種,留牲畜飼料,購糧完成50%才能分人口糧食,口糧分到320斤(有時是360斤)暫時停止,再繼續完成購糧,然後才能繼續分口糧,分到450斤停分(水稻單壹生產隊有稻皮加糧可分到520斤),壹般的生產隊分不到450斤,若再有余糧按4:4:2,或3:3:4,分人口糧:賣國儲糧:賣余糧。
有時擁軍糧.愛國糧,這些糧是不賣余.儲也得賣軍.愛糧。
遇到災年,征糧質量調低必須完成,核產後再返銷給農民,返銷糧還有壹種情況,口糧分不到360 400斤返銷到這個數值。
我也來說說,對公糧、余糧、定購糧,三者的定義區別:
1)公糧很好理解,大家都知道,經老人們說,無論哪個年代,自古以來就有種地“完糧”這壹說,就是無賞交給國家的“皇糧”,也就是農業稅的代替物;因為農民交農業稅壹般沒有交現金的形式,都是用新產出來的糧食上交的,所以也是交公糧,它們的數目是由國家定的,先按人口平均地畝數,算出來每個人應該交的農業稅數目(在生產隊時期也是這樣算出來的)從縣、鄉、大隊、再分配到各生產小隊或生產小組,1977年以前就由各隊為單位去交給國家指定的糧庫(壹般都是去鄉糧站交,各鄉都有糧庫),後來分田承包後,就由鄉結合大隊直接逐級分配到戶(或者是叫攤派)這就是公糧,交公糧之所以不給農民錢,它是用來抵農業稅款的。
2)所謂的余糧就是,在生產隊裏或各家戶為單位去交公糧時,都害怕去壹次交不夠或者是說交不清,還得再去第二次或三次補交,在去交公糧之前,在家裏都要過秤,秤壹下重量,達到數目後再多帶壹部分,這是因為:壹怕因十秤九不頭,達不到標準數量,二是怕質量差點要打折的,(雜質和水分超標都折扣數量,所以這樣就形成了,交夠公糧之後可能會多出壹小部分來,糧庫過秤打折壹算夠了,首先問多出部分,是賣是不賣,如果賣了就是余糧之數,按國家定價付給現金。這就余糧的定義,它是交公糧後剩余再交的數量。當時,年成不好時,壹般交公糧後生產隊或個人,都把多余的糧食在拉回家裏留作口糧自用。
3)定購糧是在公糧後,國家還不夠用的,再多分配到的攤派指標,這部分國家按當年的定價,支付給現金,定購糧無論交多少都給錢;這個也有叫統籌糧的,它分為縣統籌和鄉統籌兩級的,這個也是用來縣鄉的備用糧,有時用來秋季災荒欠收,難以征購,或者用來作為來年春天的反銷糧,怕個別困難戶春季沒糧吃。同樣反銷糧也是要自己拿錢買回來的。
總結:公糧是必交之數,不給錢的;余糧是可交可不交的,只要交了就稱呼為賣余糧,是按當年國家定價支付給錢的;定購糧是必交之數,但是國家是給錢的。
三者比較就是,兩個必交壹個給錢壹個不給錢的,公糧/定購糧;兩種給錢的就是定購糧和余糧。
回答完畢!不當之處敬請諒解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