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唐代,漢代舊渠得到全面整修,並有新建擴建,有名者計有漢渠、七級、光祿、尚書、禦史、薄骨律、胡渠、百家、特進等渠。
唐徠渠灌區的大規模開發,以及懷遠縣城(今銀川)由黃河河西階地前緣向階地中央唐徠渠畔的轉移,標誌著灌區向地勢低窪、湖沼密布、原有鹽化土壤的平原中部發展,表明唐代生產力水平提高到了壹個新的階段。
正史記載,宋代銀川平原盛產水稻。
筆者認為,至遲在唐代,這裏當已發展大面積水稻栽培[8]。
因為唐徠渠灌區主要部位正是平原中部那壹片重沼澤化地段,人們要利用改造它就非采用開溝排水、種稻洗鹽的辦法不可(這種方法早在後漢以前已為黃河流域不少地區采用)。
銀川平原農民世代相傳的“開溝種稻,堿地生效”之農諺,正是歷代生產經驗之總結。
據說郭元振在河西屯田,盡水陸之利,稻收豐衍。
玄宗時,他在靈州駐屯,自必註意推廣種稻。
不言而喻,自那時起,銀川平原部分湖沼在人為幹預下加速湮廢而漸成水田。
隨著稻田擴大,引水量增加,灌溉余水又可能在其下遊窪地匯聚成壹些新的湖沼。
明清以後,平原灌溉面積大規模擴展,特別是清初康熙、雍正兩朝,新建了大清、惠農、昌潤等渠,灌溉面積由原有170余萬畝躍增到240萬畝,而排水設施未得相應建設,灌排不平衡的問題頓時非常突出,造成大量的渠間窪地積水成湖。
銀川平原引黃灌區,在古代無壩引水條件下逐漸形成了多首制渠系,各幹渠與黃河平行排列,將灌區土地分割為南北長條,造成直接從幹渠開鬥渠、農渠口,灌溉時常易決口。
以銀川地區來說,由於渠道阻隔,除最東側的惠農渠外,其它幹渠均不能安全退水入河,在河水上漲或暴雨時,渠水只能泄人湖溝,這就造成了歷史上銀川平原中下遊地區溝道混亂、窪地積水、湖沼密布的局面。
大致渠道沿岸為地勢較高的農耕地帶,顯然,渠道兩側地勢較高是灌溉、渠道決口等帶來泥沙逐年淤積所致;兩渠之間則為湖窪地帶,由西向東有規律地重復出現。
這種湖沼是隨著灌區開發而出現的次生湖,自漢唐開始,至清初以後達到高峰,可稱之為渠間窪地湖。
清代乾隆年間,僅寧夏府城(今銀川)附近即有長湖、月湖等有名的較大湖泊48個,河東河西均有七十二連湖之說。
“連湖漁歌”為當時“朔方八景”之壹,據稱,“唐渠東畔,多瀦水為湖,俗以其相連屬,曰連湖,亦曰蓮湖。
在邵剛、李俊兩堡間者最大,周環數十裏,不生葭而水深多魚,澄泓壹碧,山光倒影,遠樹層匝,時有輕舟出沒煙波中,過者渺然動江鄉之思”。
在封建社會水利不修的情況下,壹遇暴雨山洪、黃河泛濫或渠道決口,往往“水潦橫流,浸及隴畝,野生螟蟥,略無禾苗”,湖沼和田地匯成汪洋壹片。
由1935年測繪的“寧夏全省渠流壹覽圖”、“唐徠渠流域圖”等圖可見,幾乎大多數支渠尾閭均為湖沼。
銀川附近地區水面竟占總面積約1/4。
河東漢渠“所有各支渠余水,無處排泄,是以悉匯歸秦、漢渠間之較低地域,形成湖灘連接,壹片汪洋”,有名的較大湖灘計有巴浪湖等20余個,大者周圍10余公裏,小者周長亦有壹、二公裏許。
其後果是渠間地帶普遍沼澤化、鹽堿化,影響農業的穩產高產。
所以,銀川平原中部盡管在唐代即已開發,但糧食平均單產長期停留在幾十公斤水平。
銀川平原地勢低窪處,也有經大地震後,形成積水窪地和湖沼的,最突出的例證為寧夏滿城和寶豐城。
寧夏滿城是清初雍正元年(1723年)所築的駐紮滿族旗兵的城堡,位於寧夏府城外東北2.5公裏處。
其城地勢低窪,每屆雨季,積水泥濘。
乾隆三年(1739年)大地震後房屋盡塌,城垣低陷,地勢更窪,形成積水沼澤,無法重修,只好將滿城移建府城西7.5公裏處(即今銀川新城)。
滿城故址(今銀川市郊區滿春鄉所在)多已成為魚池、稻田。
雍正年間新設的寶豐縣城,同樣於此次大地震中遭到毀滅性破壞,地面下陷,“地震後裂開大窟,旋壅出大水,並河水泛濫進城,壹片汪洋,深四五尺以至六七尺不等,民人、牲畜凍死甚多,壹應軍器等項,俱被水淹無存”。
此後寶豐縣撤消,1981年考察寶豐城(平羅縣寶豐鄉所在)內外仍見大片湖沼和積水窪地,居民僅偏居於南城壹角。
除淡水湖外,銀川平原上原生和次生鹽池自古至今都有存在。
據載,懷遠縣(唐宋時銀川地區為懷遠縣、懷遠鎮)“有鹽池三所……紅桃鹽池色似桃花,在縣西三百二十裏;武平鹽池在縣西北壹十二裏,河池鹽池在縣東北壹百四十五裏。”其中武平鹽池必在銀川平原範圍內。
下至明代,寧夏府城南北15公裏尚各存鹽池,其產不多,官亦不禁,估計是氯化物、硫酸鹽的混合物。
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在銀川城北北塔附近還有采制硝鹽的活動。
眾所周知,銀川平原上凡是與河渠沒有直接連通的湖沼,都不同程度上鹹化而成為微鹹水湖、鹹水湖甚或鹽湖。
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建成了比較完整的排水溝系,許多淺水湖泊與積水窪地疏幹了,湖泊面積從以前的約79萬畝下降到1958年約24萬畝,1981年僅剩16萬畝。
現存湖泊的水深也大為縮小。
此外,季節性積水窪地的面積比過去減少更多,銀川平原地理景觀發生巨大的變化。
平原湖沼在地質時期和人類歷史時期內所經歷的這種縮小—擴大—縮小的復雜過程,都受到地面沈降、泥沙淤積、黃河泛濫、氣候幹化等多種自然因素的影響。
而自漢代引黃灌區開發以來,湖沼變遷卻主要地與不同階段灌區的開發活動緊密相聯,各種自然因素則相對地居於次要地位。
湖沼特別是渠間湖沼面積的變化,以及水體的鹹化或淡化,可以說基本上反映了不同時期灌區灌排平衡與水鹽平衡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