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普法”的由來
在黨中央的號召下,開展全民法制宣傳教育逐漸成為各方面的***識。那時,壹些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或人大常委會已作出向公民普及法律常識的決議,並付諸實踐。
1985年6月,中宣部和司法部在京聯合召開了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隨後,中宣部和司法部擬定了關於向全體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五年規劃,報中***中央、國務院。
為確保全民普法規劃更好地實施,1985年8月20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識的決議(草案)》的議案。三個月後的11月8日至22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在京舉行,把這個議案列入了議程。
我國普法“壹五”規劃的誕生和實施,歷程艱辛。當時,我們提出的全民普法規劃是壹個大的系統工程,考慮到這項工作光靠司法行政機關、公檢法機關的力量還遠遠不夠,沒有全黨動員是不可能實現的。在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司法部提交了“壹五”普法決議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時,多數常委會組成人員表示贊成,但也有少數人認為普法規劃難以實現。有壹天,彭真同誌叫我過去,他對我說:“我看了常委會的簡報,有些人認為普法規劃難以實現。中國有80%的農民,文化程度很低,很多都是文盲,要在五年之內普及法律知識,的確不容易做到。人大壹旦形成決議,如果實現不了,那便是違反決議。妳的看法如何?”我說:“規劃是能夠實現的。因為群眾有學法、用法的迫切要求,而且,普法的標準不高,是普及法律常識而不是法律知識。另外,所謂基本普及是指60%的公民學懂了憲法、刑法、民法通則等十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基本常識。”彭真同誌聽了我的匯報後說:“決議草案可以提交大會表決。壹旦表決通過了,妳們就要努力工作,保證實現。”
1985年11月22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決議,由此開始了在億萬人民群眾中普及法律常識、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宏大工程。
同時,中***中央、國務院轉發了《關於向全體公民普及法律常識的五年規劃》的通知。“壹五”普法規劃用法律形式加以肯定,這就有了權威性。黨中央和國務院發了文件,號召力就更大了,可以動員全黨來貫徹這個決議了。隨後,我們分頭召開了全民普法貫徹實施會議。首先在北京召開第壹次全國普法工作會議,全國各省省委宣傳部長、司法廳長都來參加了。當時中宣部部長鄧力群同誌十分支持。開會時,他正在外地,被我打電話請回來。我作工作報告,他作大會總結。這個會議開了以後,全國層層貫徹,壹直到縣到區到鄉鎮……
普法讓黨政領導幹部知道必須依法辦事。從“壹五”普法以來,領導幹部就壹直是普法的重點對象,而法制講座則是在領導幹部中普法的重要方式。通過對領導幹部的普法來推進依法行政,是普法的壹個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