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經建議過,如果想要使靈魂安寧,每天起碼要做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有些事情並不是自己想做的,卻又逃脫不得。
Strickland離開後他的妻子和孩子應該如何生活?我想Strickland考慮過這些。
如果壹個人在二十歲的時候決定離開故鄉去闖蕩,他可能是因為年輕而壹時沖動,而壹個人在中年決定放棄原有生活而去做出壹些改變,則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去追求自己真正想過的生活。這種勇氣是值得敬佩的。
他用壹年時間逐步重拾繪畫,慢慢的退出工作。這是下定決心的人才能做到的沈著與冷靜。至於他離開後的妻子和孩子怎麽辦,他對待生命的看法已經和過去不壹樣了。
妳會如何選擇家庭與自己想要的生活呢?是安穩的生活,還是看似漂泊的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更快樂呢?很多人覺得Strickland這樣做的代價太大了,壹邊是壹個安穩的商業經紀人,壹邊是完全可能不受賞識,不會成功的畫家。
藝術都是相似的,我覺得恰好有壹句我國的古詩可以描述他的想法。“他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Strickland所追求的東西,在他離開倫敦的時候就已經實現了。他要畫畫,並不是欲望作祟想要博得壹個藝術家的名聲,而是心中有個東西拽著他,他只能畫畫,必須畫畫。就像壹個在水中的人,遊泳技術的好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在水中掙紮,他在遊泳,否則就會溺死。
本書是以第壹人稱的“我”來敘述整件事情的,“我”在被主角的妻子委任去勸說主角回家的時候,對他說:妳的畫作可能壹文不名。男主報以哂笑,現實社會的評論他已經不在意了,他說:“如果我不在意壹個人的看法,為什麽我會在意壹群人的看法?”
可是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不在意別人的看法呢?
我亦希望生活在壹個不以金錢和榮譽去判斷人生價值的世界,就像男主最後生活的小島,人們了解他的不尋常,也接受他的不尋常,不去判斷他選擇的好壞,只對他給予支持。
Strickland喜歡這個小島的風土人情,他不在意別人的反對,也不在意別人毫無誠意的誇獎,可是他也偶爾希望有人陪伴,雖然他對這種情緒化的情感很是厭煩。可是他在這裏得到了即純真溫暖,又沒有控制感的愛。他還是那個拋妻棄子的他,可是在Ata說留下來陪他的時候,甚至有壹瞬間差點掉下眼淚。
我亦在思考應該如何愛人和被愛。
如果妳愛壹個人,應該讓她去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而不是控制他。我們總是想給愛人世界上最好的東西,卻很少去想壹下他最想要的是什麽。妳不是他,不能替他做決定。
最後Strickland身患麻風病,沒有治愈的希望了,他想要離開Ata去林子裏,可是Ata說,妳是我男人,妳要是走了我就吊死!他考慮了壹下,決定留下來。有人覺得Strickland還是自私的,不顧妻子和孩子的健康留下來,文中沒有說他們其中壹個孩子的去世和他有沒有關系,但是壹定和缺少治療有關系,這也讓我想起了壹個真的很重要的問題,人應該怎樣的活著才算有價值,而人的死亡,是很悲傷的事情嗎?
我無意褻瀆生命,只是對死亡不同的看法,我也大膽猜測這也許是毛姆對待死亡的態度,從Strickland離開不顧夫人孩子離開家裏,到Blanche自殺,到他患有麻風病仍然沒有離開家人,都在透漏著壹些信息。
說說Blanche,“我”在向Strickland說Blanche自殺了的時候,Strickland對“我”提出的壹個問題是:妳真的在意她的死活嗎?此時我也不禁在想,Blanche活著的意義是什麽?她從被第壹個男人拋棄的時候就想要自殺,被畫家救助了之後壹直不痛不癢的生活著,她要做的事情就是收拾屋子,買菜,照顧男人,偶爾的勇敢也是活在男人的世界,男主不想要被控制要離開她,她又選擇了自殺。
她活得有意義嗎?我不知道。
包括他的妻子,如果丈夫離開了自己連生存能力都沒有的人,活的有價值嗎?
我們的確應該善待別人,也善待其余的生命體。但是對於壹個自己有自理能力的成人來說,她自己可以選擇浪費生命或者珍惜生命做有意義的事情,我們可以勸導,但是不能決定。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只有自己,承擔後果的也是自己。我們希望的到善待和保護,但是自己也要有生存和抵抗挫折的能力。
況且Strickland對自己的生命都已經釋然。如果可以活著,他會盡最大的努力去畫畫,如果死亡來臨,他也不會糾結這壹生是否有悔恨和不滿。他有缺點,但是正如文中所說,“他的缺點已經成為他優點中必不可少的派生物,他在藝術史上的價值留與後人繼續爭論。”
這也是我尊敬的,作者對死亡的看法。
最後我想要根據毛姆的另壹本書談論壹下毛姆對愛情與女性的看法。這本書名字叫《面紗》,也是壹部備受推崇的著作,故事較短,但是思想深刻,書中的女主角因為母親催婚跟隨了壹個不喜歡的人來到了中國,機緣巧合之中落腳在壹個瘟疫橫行的村莊。她也曾經被教育成了壹個把愛情當做成名全部的人,直到她看到成片成片為瘟疫去世的人們,看到修女們為別人的生命忙碌付出的時候,她才覺得自己的生活毫無價值,她不再沈浸於感情的世界,開始在福利院裏面為別人做些事情。
思考著,生活著,改變著。
後來她變成了壹個什麽樣的人呢?她說她希望以後有壹個女兒。
“我要把女兒養大,使她成為壹個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帶到這個世界上來,愛她,養育她,不是為了要她將來和哪個男人睡覺,這輩子都依附於他。
看了壹些《月亮和六便士》的書評,發現、有很多人覺得毛姆的書裏面的女人都是為了愛情才活著的蠢物。看看《面紗》吧,那是毛姆對女性的希望。
就以《面紗》的結尾,來做本文的結尾吧,
也許妳我都會像《面紗》的女主,或是《月亮和六便士》的男主壹樣,做了壹些錯誤的決定,才知道應該如何看待生命吧。
“太陽升起了,驅散了霧霾,壹條崎嶇的小路出現在眼前。它穿過稻田,越過小河,在廣闊的土地上起起伏伏,壹直延伸到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如今她明白了假如她沿著眼前這條越來越清晰的小路前行——不是詼諧的韋丁頓說的那條沒有歸宿的路,而是修道院裏嬤嬤們無怨無悔的行於其上的路——或許她所有做過的錯事,所有她經受的磨難,並不全是毫無意義的——那將是壹條通往安寧的路。”
附:
有興趣的話可以找壹找高更先生,也就是本書故事主角的原型的畫作看壹看,書中寫很多人在第壹眼看到這個畫的時候,有失望,也有嘲笑,印象派的藝術本身就是門檻高,很難和作者產生***鳴,感受不到作品中想要噴射而出的情感,而把卓越誤認為平庸。
最後Strickland已經找到了他靈魂的歸屬,他畫了滿屋子的畫,失明的那段時間,他壹個人坐在屋子裏度過了壹天又壹天,他死了之後,讓妻子把整個屋子付之壹炬。
他知道她自己的畫到最後會成為奢侈品,也知道人們會把他當做附庸風雅的工具,他不再過問這些,他在世人眼裏的最後壹次“任性”,就是燒了自己最完美的作品。
(此部分情節為小說內容,真假有待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