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環境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汙染物排放量仍然相當大,遠遠高於環境的自凈能力;工業汙染治理任務仍然相當繁重,壹些地方重復治理,城市生活汙染比重明顯上升;許多地區農業水質和土壤汙染日益突出,壹些地方農副產品有害殘留物超標,影響人體健康和產品出口;壹些地區水土流失,沙漠化還在加劇,等等。總體上看,中國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部分地區有所好轉,但目前中國的環境形勢仍然相當嚴峻,不容樂觀。嚴峻的環境形勢迫使我們做出選擇:可持續發展還是自我毀滅毫無疑問,我們應該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環境汙染和破壞。否則,不斷惡化的環境將使我們在其他領域的所有成就黯然失色。因此,在推進現代化建設,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同時,必須把環境保護放在突出位置。我們應該認識到保護和改善環境也是保護和發展生產力。
環境保護主要包括:
(1)預防生產生活活動造成的環境汙染,包括防治“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噪聲、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和噪聲,海上船舶排放的汙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市生活排放的煙塵等。
(二)防止建設開發活動造成的環境損害,包括防止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幹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造成的環境汙染和損害,防止圍湖造田、圍湖造田活動造成的環境損害、汙染和影響,防止開發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建立和建設新的工業區和新城鎮。
(3)保護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環境,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存環境、特殊自然發展歷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保護。此外,城鄉規劃、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植樹造林、控制人口增長和分布、合理配置生產力也屬於環境保護。環境保護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動和主要任務之壹。中國宣布環境保護為壹項基本國策,並制定和頒布了壹系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確保這壹基本國策的實施。
(4)目前世界各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汙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包括大氣環境汙染、海洋汙染和城市環境問題。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汙染越來越國際化,近年來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我們應該保護環境,否則人類將加速滅亡!
歷年環境日的主題
1974:地球只有壹個。
1975:人類居住
水,生命的重要資源
1977:關註臭氧層破壞、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森林砍伐。
1978:沒有破壞的發展
1979:為了兒童和未來——沒有破壞的發展。
1980:新的10年,新的挑戰——沒有毀滅的發展。
1981年:保護地下水和人類及人類食物鏈;防止有毒化學品的汙染
1982:紀念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10,提高環境意識。
1983:管理和處理危險廢物,防止酸雨。
1996:我們的地球、家園和住所
1997:對於地球上的生命,
保護環境,就是人類自覺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自然環境受到汙染和破壞;必須對被汙染和破壞的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創造適合人類生活和工作的環境。讓人民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