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交強險,如果第壹年不出意外,第二年可以打九折。但是第壹年出險壹次,第二年就不打折了。出險兩次以上(含兩次),漲10%。如果最近壹年發生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年續保時,強制保險價格上浮30%。
2.如果妳去年有壹份保單,保險公司賠付了上壹年商業保險費用的80%以上,或者妳去年有兩份保險,保險公司賠付的總賠付費用是上壹年商業保險費用的80%以上,那麽當妳再次購買保險時,最高可以獲得20%的優惠,依次累加。
3.對於商業險,很多保險公司規定,壹輛車的保費主要取決於車險的費率系數,系數完全取決於該車在壹個保單年度內的投保情況和賠付金額。因此,在最後壹個保單年度保持安全駕駛最重要,才能獲得更優惠的第二年商業保險利益。
擴展數據:
購買註意事項
第壹,不要重復保險。
車主在辦理車險時應避免重復投保。有些車主可能認為自己在某個方面出險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會重復投保這個保險,以為可以獲得重復賠付。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即使車主重復投保了壹個險種,在賠償的時候也不會得到過多的賠償。
第二,不要保險過度或保險不足。
有的車主,明明車輛價值654.38+萬元,卻投保了654.38+0.5萬元的保險,以為多花點錢就能多賠。有的車價值20萬,卻投保了654.38+萬元。這兩種保險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根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出部分無效。
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金額和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無論是超額投保還是欠額投保,都無法獲得額外的利益。
第三,保險要保值。
有些車主為了節省保費,想少保壹些險,或者只保車損險,不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只保主險,不保附加險等。其實各種保險都有各自的保險責任。如果車輛真的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只能按照當初訂立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進行賠償,車主的其他壹些損失可能得不到賠償。
第四,及時更新
有的車主在保險合同到期後不能及時續保,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萬壹這幾天車輛出了事故,後悔也不遲。
五、要認真審查保險單據。
在領取保險單證時,壹定要仔細核對,看單證第三聯是否用白色無碳復寫紙打印並印有淺棕色防偽背景,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監會監制”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X省(市、自治區)銷售”字樣。如果沒有,可以拒絕簽單。
六、註意審計代理的真實性。
投保時要選擇國家認可的保險公司下屬的機構,不能隨便找保險代理公司投保,更不能被所謂的“高回報”所誘惑,只求蠅頭小利,被假代理人忽悠。
七、查保單。
辦理完投保手續,拿到保單原件後,應及時核對保單上所列項目,如車牌號、發動機號等,如有錯漏應立即更正。
第八,隨身攜帶保險卡。
保險卡應該和保險壹起。
記住保險的有效期,提前續保。
九、註意莫生的“騙賠”伎倆
總想拿保險當致富捷徑的人少之又少。比如有人先投保,有人人為制造事故,有人偽造、塗改、添加修車、醫療的發票、憑證等,都屬於騙保範疇,屬於違法行為。所以車主千萬不要在這些問題上“自作聰明”。
十、車險中第三者的定義,應排除家庭成員。
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中有這樣壹條規定,“被保險人或其許可的駕駛人及其家屬死亡或受傷,其所擁有或保管的財產滅失”,發生汽車事故時,駕駛人及其家屬和被保險人的家屬不屬於第三者的範圍。
車險條款的規定是為了防止被保險人為了獲得保險金而故意傷害家庭成員。
參考資料:
壹年的汽車保險-太平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