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闡述壹下新公務員法與職級並行的問題?
根據2009年6月1,2065438,即將實施的新公務員法,以前在縣以下公務員中實行的“職級並行”政策,將擴大到全國所有公務員和公職人員,統壹享受職級並行政策。同時取消副主任科員設置,從高到低分別設置壹、二級巡視員、壹、四級調研員、壹、四級主任科員、壹、二級科員,* * *為四級、十二級。根據2015縣以下公務員試點,以及天津市新公務員法修訂草案試點情況和實施細則,按照職級並行政策,晉升到某壹職務級別,不屬於實職,而是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退休的時候也是按組織人事部門正式任命的級別退休,而不是平行計算職級的級別。從新公務員法與縣以下公務員享受的原職級並行政策對比來看,包括之前的非領導職務,為了給大家壹個直觀的印象,非正式地講,二級科員相當於科員或科員實習,壹級科員為原科員;四級主任科員相當於原副主任科員,三級副主任科員相當於原主任科員,壹級副科員相當於正科級實職。這種說法雖然不嚴謹,但在工資差異方面有壹定的參考價值。從試點的細則來看,壹個科員三年可以批為四級主任科員,但新法實施後,原來的副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和正科員是不壹樣的。四級可以按年數晉升(比如五年)。初二,職位和職級需要對應。往往年數(比如五年)夠了,級別不夠。需要壹兩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級別才能獲批。等級要求限制二級及以上。已享受縣以下職級,已晉升壹級待遇的,經新法批準後,不低於原級別待遇。新法尚未實施,細則尚未頒布實施。所有政策和細則要到6月份以後才能生效。_我只是想給妳提供壹個參考,希望能體諒。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是否會有類似政策,目前還沒有消息。語氣好聽,貼心提醒:評論刷的太快,無法全部回復。如有疑問,請私信。文章亮點:1,新公務員法2019於6月1日實施,職級並行政策擴大至所有公務員;2.四級和十二級平行軍銜只是壹個級別待遇,不是真正的工作。退休時,按個人實職退休;3,縣試點和新的法律試點的規則和會計方法,和原來的立場,非領導職務簡單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