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女孩的死與女孩工作的公司無關,女孩父母向公司老板索賠。因為女生公司老板看重女生的能力,重點培養她,想給她升職。女生工資也是壹個月1萬多。女孩死後,父母認為公司的工作給了女孩壓力,於是女孩自殺了。但是喜歡女生的個人社交平臺,充滿了家庭的不好。她說她寧願用錢買斷和家人的關系。
女孩死亡後,女孩父母向公司提出索賠。從女孩父母的行為可以看出他們的三觀是多麽的錯誤,培養女兒是老板的錯。相反,他們以此為借口勒索他人。
第二,重男輕女害了很多人。如果女孩的父母不重男輕女,女孩或許也能像其他孩子壹樣健康成長。女孩從小就被父母區別對待,那種心理上的折磨讓她壹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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