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農村不像舊社會。當時的農村女性大多是男性的“附庸”,而現在的女性有了自我生活的觀念和追求幸福的能力。記得小時候奶奶跟我說,舊社會“童養媳”的命運通常都很悲慘,就是主家的丫環存在,而且經常被虐待。
上世紀80年代初,我們村附近山上的壹個“和尚”去世了。這個慘的女人是我們村的,我按輩分叫她顧奈。當初這個阿姨是家裏長輩給的小婚。對方是個地主,是個退伍軍人。結婚後,她沒有家庭地位。做了幾年牛馬,她實在受不了了。她去山裏當修女了。從我小時候的記憶裏,我和她有過幾次相遇,外婆帶我去和她聊天,給我留下了模糊的印象。
現在想來,像她這樣的極端情況,當時是無奈的選擇,現在想也不可能。誰家的媳婦因為被家人虐待,永遠不會住在壹起,分開也能過的很好。最壞的情況,離婚後她可以再婚。在舊社會,很多懦弱的女人即使被虐也認命了!
用我奶奶的話來說,她那壹代的女人“日子過得最苦”。小時候,他們需要看婆婆的臉色。等妳老了,妳要看看妳媳婦的臉。但說實話,在我小時候的印象裏,外婆還是在拿老傳統當婆婆的“馬後炮”,不虐待,還經常“欺負”我媽,離家出走,只為變好。隨著時間的推移,奶奶看到了媽媽的善良,他們的關系也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