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曠的平坦墳地裏,在我們這山東平原地區,農村人是不存在買墓地的,主要還是多年的風俗習慣,還有就是專門的墓地價格還很貴,農民是沒有那個閑錢來買墓地的。那為什麽要埋在莊稼地裏呢?我說說我度體系有直接關系,歷史上好像是漢朝,當時的殯葬制度為了壹節約耕地,強制逝者百裏葬崗,也就是周圍壹百裏之內如果有丘陵。
山崗,人去世之後必須到這些丘陵,山崗上埋葬,否則,要進行治罪。加大宣傳力度,倡導文明喪葬,人死後火化遺體,革除“入土為安”的陋習。二是劃定公墓基地,集中喪葬。三是建立骨灰堂,集中存放。四是提倡綠色環保喪葬。即不保留骨灰,釆取樹葬,水葬等等。後可以埋在山裏,像我們膠東地區根本沒有山,人去世以後就只能埋在莊稼地裏。城裏人去世,需要到公墓去買墓地,農村人不需要買墓地。每個村裏壹般都有壹塊專用的地方,作為墓地。
村裏大部分的人去處的地域條件來決定的。在平原地區,人死後如果土葬就只有葬在農田中,其它別無選擇,協調安葬地,自己的耕地可以隨便處理,才好安葬。因為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耕地都是農民自己的,想想有誰願意把自己家裏的地給別人安葬呢?只能是在自己承包的耕地裏找合適的地方。山區中的可以葬在山上,靠海的也可實竹海葬,還有天葬,樹葬,巖葬等等多種方式。但無論何種方式,壹是要遵照地的祖先們葬在壹塊墳地裏,可現在不可能了!因為那些祖墳都被村集體作了重新分配,按照人均幾畝地的要求承包給了不同農戶,成為了30年不變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內,這塊地就由承包地農戶做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