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說說山寨文化的利與弊,利大弊大?為什麽?
山寨文化的發展起源於民間,在發展中被社會所接受,被政府所包容,因而這種文化自然會沖擊著人們意識觀念中的傳統思維模式和道德觀念,促進產品的革新進步和時代的變革。山寨現象的辯證思考:山寨文化的出現和流行是壹種思維的革命和意識的進步。從壹定意義上講,對於條件相對落後的個體、群體和組織對其他個體、群體和組織中的主流產品、主流意識、主流現象的學習模仿、借鑒和改良,這本身就具有壹定的進步性和先進性對於現代意義的山寨文化現象必須正確地理解它的發展背景和出現的時代意義。不能只看現象,不看本質;只看反面,不去認識它的正面;不能憑主觀和感受對待它,而不從客觀和發展角度去分析它。在壹個以經濟發展作為首要任務的培育市場的國家,合理規範、正面引導山寨文化,倡導借鑒、學習和改良意識和行為,就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財富,也會為科技進步打下紮實的科技基礎。山寨文化的出現和流行,實際上就是帶有壹種思維的革命和意識的進步。從壹定意義上講,對於條件相對落後的個體、群體和組織對其他個體、群體和組織中的主流產品、主流意識、主流現象的學習模仿、借鑒和改良,這本身就具有壹定的進步性和先進性。具有很強的創新意識和智慧。我們不能將社會存在的造假行為、盜版行為等侵權行為強加到山寨文化的範疇。山寨文化中的復制並非是完全意義上帶有盜版、造假等侵權行為的復制。山寨文化的復制是壹個模仿、借鑒、學習和改良的過程,無論從產品名稱、產品內容或者技術的內涵和範疇以及表現出的式樣都已經煥然壹新,盡管會有相似性,但像並非是也。已經並非是原來意義上的產品了。相似並非就是,這也是任何國家都無法從法律上對山寨現象進行法律制裁的原因。打個比方,壹種導彈技術、射程、原理以及尺寸式樣可能是發明國先生產出來的。但不久,壹些國家受發明國家的啟發也借鑒、模仿生產出來另壹種很相似的導彈,或者從性能逼近發明國,或者不如發明國的先進,或者還在壹些性能上超越了發明國,甚至某些零部件就采用了發明國,只不過妳叫愛國者,我叫飛毛腿,妳叫東風,我叫雷雨。在技術指標上、作用上,外形都相近,但妳根本就無法斷定我的就是盜竊妳的,我的就是完全復制妳的。盡管我的有可能受到妳的啟發,借鑒妳的做法,但已經並非完全意義上的妳,這就是山寨文化現象。再譬如,妳搞了個有關春節內容的兩集、室內的賀歲劇備受歡迎,我受啟發也搞了壹部很類似的,這並非盜版也並非侵權,只是壹種山寨現象。例如,去年春節被網絡炒得沸沸揚揚的山寨春晚,盡管受央視春晚影響而啟動,但無論從名字、內容、概念、形式都並非央視春晚,並無侵權可言,這就是山寨文化現象。山寨文化是民間創新力量的表現;山寨文化是對相關行業特別是壟斷行業暴利行為的反抗;山寨文化是促進技術創新、發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編者按:山寨壹詞源於廣東話,最初是指壹種由民間力量發起的產業現象,表現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以兼容的強大功能、花哨的包裝、低廉的價格贏取消費者而盈利。如今,山寨壹詞已經成為網絡流行語,成為網民心中壹種創新惡搞和非主流的標誌。本來,妳還以為它僅僅限於數碼、包包等領域的時候,結果它居然擠進了娛樂圈。無人不山寨,已經成為壹種生活態度。山寨壹詞的流行演變山寨壹詞,古已有之。山寨者,山上的寨子也。良民草民所居住的山寨,是某種群體集體居住的建築群而已。但山寨的含義後來有了特殊的社會意義,比如《水滸》裏的梁山泊,便是山寨。在這個意義上,山寨是與廟堂、官府對應的地方。山寨既可以奉行聚義堂的原則,與官府對抗;也可改行忠義堂的新路,接受招安,與官府合作。近年流行的山寨壹詞,被賦予了新的含義。先是廣東某些地方的IT行業,利用自己的技術條件和經濟力量,模仿市場上流行的手機樣式,進行整合創新,生產出質量不錯而又價格低廉的新穎手機。由於這種手機不是經過官方批準生產的,沒有行業執照,有點野,故被稱為山寨手機。即使整合成為最先進式樣,也只有相似的廟堂手機2/3的價格。於是,山寨手機的生產和銷售,壹時風頭無二。由山寨手機開路,繼後不斷出現了各種山寨現象:山寨遊戲機、山寨名牌包包、山寨周傑倫、山寨《百家講壇》等等,不壹而足。因此,上述情況又被稱為山寨文化。山寨文化,是對山寨現象的高度概括,是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規範的、不受政府管束的民間性、規模性、群體性模仿(當然也有盜版)、創新活動的社會現象的概括。山寨文化產品,主要出自文化產業領域。在我看來,山寨文化是作為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不夠完善國家的壹種必然的的社會文化現象。它是屬於體制外的文化。在政府管制體制中,山寨文化沒有存在的空間。嚴格的資格審查,資質判定,各種各樣人們熟悉的繁瑣甚至過於苛刻的審批程序,霸氣十足的辦事人員,以及吃喝卡要的不正之風,甚至權力尋租,各種各樣正常的不正常的體制內現象,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山寨文化現象存在的空間。要生存,要發展,就只有在體制外空間,只能在體制外循環。但正是這種體制外發展的現象,客觀上刺激、糾正著體制內機制的健全,客觀上促使體制內行業對於自己的服務素質、利潤(有時甚至是暴利)空間的反省。山寨文化利大於弊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平民文化。山寨產品的顯著特點壹是廉價,二是實用,三是更新迅速。在小康社會還沒有全面建成的今天,草根階層、平民階層雖然收入低微,但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高檔時尚產品享受的欲望,仍然時時在萌動。在不偷不搶不貪的前提下,在無義之財決不取的價值觀下,要想使用相對高檔的、實用的產品,惟壹的正道便是購買山寨產品。山寨產品之所以能夠行銷於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產品的草根屬性、平民屬性密不可分。正是看準了這樣壹個龐大的草根平民消費群體,山寨文化產品才有了巨大市場,才對廟堂產品形成了嚴重的沖擊和巨大的挑戰。從這個方面來講,山寨文化產品對於廟堂文化產品的價格定位、便民實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進。山寨文化是民間創新力量的表現。從山寨產品的情況看來,固然有壹些是偽劣產品,但多數是通過借鑒模仿而賦予創意的產品,有的產品特別是手機產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優質品牌的長處,再根據草根平民階層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從而形成了壹種新的產品。至於山寨影視,特別是山寨新聞聯播、山寨明星等,則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欄目的名氣和名人的良好社會形象,借以表達自己對社會種種不良現象特別是官場腐敗的痛恨,從而表達出自己對公序良俗的渴望,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間,充滿了調侃式的、極具幽默感的方式、語言和感情,反映了民眾通過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達渴望變革的善良情懷。這無論在山寨產品創造和利益訴求的表達方面,都是壹種創新,是民間和諧文化的創新。山寨文化是對相關行業特別是壟斷行業暴利行為的反抗。人所***知,幾乎所有新興行業,特別是高科技行業和壟斷行業,暴利思維已經積久成習。民眾在壹時無法從根本上從體制上改變暴利現狀的情況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滿足自己的需求,何嘗不是對行業暴利的反抗!這種反抗,持續日久之後,自然會成為暴利行業暴利行為的匡正力量。山寨文化是促進技術創新、發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從模仿到創新,是技術進步產品創造的必然途徑。山寨文化的很多產品,都是對先進產品的模仿。模仿並不違法,也不失德。大量的山寨產品的出現,山寨企業之間的競爭,山寨企業和廟堂企業的競爭,客觀上對促進各自產品的更新換代,促進各自從功能到樣式的不斷創新,從而推進整個社會技術創新、科技發展。至少,它是具有這樣的功能。毫無疑問,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產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經侵犯相關企業的知識產權。因此,應當加大維護知識產權的力度,運用法律力量,運用道德力量,運用社會輿論,進行嚴格有效的管束。否則,山寨文化就成了違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產品就成了無良產品。但是,不能僅僅因為山寨有這樣那樣的不足和問題,就片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產品。其實,山寨文化山寨產品的出現,具有很強的人民性,擁有廣闊的市場空間和文化空間,它逼迫廟堂文化廟堂產品更加註意自己文化及其產品的人民性,促進社會公平公正。總的說來,山寨文化有利於促進社會進步。盡管它也有明顯的不足和問題,但相對於其正面價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對我們目前這個社會是利大於弊。(李宗桂)(作者為中山大學文化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