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共同的利益阻止她離開這個家。我曾經認識壹對情侶,男的是公務員,女的是小學老師。他們的婚姻是親戚介紹的。結婚三年,沒有孩子,感情到了要離婚的地步,但還是離婚了。但他們還是住在壹起,只是知道內情,別人知道他們離婚了。外面的同事都不知道。他們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是男的想升任科長,女的想當小學校長。他們為了事業犧牲了婚姻和感情。
離婚後不離家,孩子會成為牽掛和牽絆。尤其是女人,放不下心裏這塊肉。他們擔心孩子在單親家庭受太多委屈,所以寧願犧牲自己的幸福,也不願讓還在成長階段的孩子受太多委屈。
離婚不離家,彼此還是有些不甘心。我想在同壹屋檐下給彼此壹個機會。很多離婚的人後來再婚,很大程度上就是離婚沒有離開家。
其實離婚對雙方來說都是無奈的選擇。離婚不離家,那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在最初離婚的日子裏,是很尷尬的。
離婚後不離家是什麽感覺?
我和前妻是壹樣的。我們離婚是理解和協商的結果。考慮到以後適合她再婚,自願給了她兩套房子和壹套新房。因為經濟原因,沒有裝修,暫時無法居住,目前還在壹起生活。外人不知道我們離婚了。她現在還每天做飯做家務,時間長了,肯定會影響她以後的生活。我不想耽誤她,就勸她說已經做好裝修安排,趕緊搬家。這麽多年她都沒有說過。我還不想離開我辛苦建立的家。其實還是關心我,說我心胸狹窄,不能容忍她的事情。我不是說在乎,但我真的希望妳很好。
我生病的時候,她求醫問藥,日夜照顧我。沒有她,我會離開。這就是生與死的感覺。因為後遺癥,生活不如意。她跟了我三年多,人都盡到了責任和義務。“女人”不是客體。她有想法,有需求。我也理解她這期間有朋友。當我視而不見的時候,她也坦然承認沒有瞞著我。有朋友的時候,她的氣質比較平靜,也不強勢。她能怪別人什麽?她也尊重自己的隱私。考慮到過去的情分,有所遷就,算是對她生死的補償。辦完手續也避免了尷尬。為什麽別人壹輩子都在妳的破車上?誰能有耐心?希望她能過得舒服。我真的不忍心這樣活著。不是愛,是親情。離婚完全是為了她好。她沒有離開。她照顧她的生活,不給她生活費。這不是錢的問題。第壹,她不想耽誤她。第二,沒有紅寶書,她的信任度很差。
我明確表示,她沒有走,也不擔心。沒心沒肺,不拘小節,我心滿滿,這叫什麽?她對我好,逼她走不合適。她很無奈。離婚後,她自由了,理解她,體諒她。人生不易,有幾個是完整的。我不再是夫妻了。我和伴侶住在壹起,離婚後不離家,也不能過多幹涉別人。這種感覺很酸,壓力很大。她是善良的,至少她對我還是有些關心的。我該怎麽辦?我自己的問題都要自己承擔,何必麻煩別人。我在壹個屋檐下分房居住,互相遷就,努力勸說協商。我雖然內向,但也是個有血性的人。後來我拒絕了她的好意,幫她裝修房子。既然做了選擇,就要接受。不需要道德綁架。現在有各種原因。這種情況並不罕見。解決方法不壹樣,不傷害別人。
我有壹個女同事。離婚後,她只是呆在家裏,和前夫住在壹起。原因也很無奈。她離婚的時候房子判給壹人壹半,但是誰也不能把壹半的錢給對方。
開始的時候,很平靜。自從女同事和男朋友約會後,每次出門前,前夫都會冷嘲熱諷壹番,非常難聽。而且她在家裏和男朋友打電話聊天的時候,前夫還故意大聲說話,破壞局面,讓女同事很生氣。更讓女同事無法接受的是,有時候前夫會要求同房,女同事最後還是搬出去租房住了。
根據離婚後沒有離家的女同事的情況來看,這樣的生活狀態很不好,很難和諧相處。如果能和諧相處,估計不會離婚,所以離婚後最好分開住,對雙方都好,不會影響各自的生活。
我也是壹個離了婚不出門的女人。我的生活變成了什麽樣?我太無助了,也不是沒心沒肺的女人。自從我前夫去年10月賭博後,我給了他兩三次機會。沒用的。不懂得珍惜,最後離婚了。女人把掉在自己身上的肉弄丟了。我兩個兒子六歲半,女兒十二歲。事情發生快壹年了。我吵過無數次了吧?告訴媽媽不要吵架,媽媽也不要離開這個家。是的,如果我離開這個家,三個孩子是最無辜的。最近吵架了。前夫說他在換,工資是7月份給我發的。他說他不賭博,讓我給他壹次機會。不然他繼續賭,說我離開這個家,他也離開這個家。10月8日,香香的手術讓我離開了大海。不然我也不會留著前夫的工資,只要他給我點生活費就行。生活太無奈,想為自己再活壹次,但又不能丟下責任。我是壹個母親,有時候很矛盾。我為孩子活了壹輩子,有時候也不甘心。前幾天吵架了,哭了好久。遇到喜歡的,合適的,只能放棄。有時我感覺好或壞。普通的我,怎麽會變成玩弄別人感情的壞女人,給不了別人幸福?我釋懷了,心安理得。我只能說對不起,對不起,我傷了妳的心,我好無奈。也許我們註定無法在壹起。好男人遇不到好女人,好女人遇不到好男人。上帝會造人。我的人生註定太坎坷。順其自然的生活,我也是。
除了當事人本身,任何人的感情都是空虛的。在我的遠房親戚中有兩個這樣的例子。因為住的比較近,互相比較了解,所以我就只說說這兩個女的被圍觀的情況。
壹個年長的人,現在年近七旬,離婚開始於1972。壹個比較年輕的人,現在將近40歲,離婚開始於2012。他們不離開家的原因有以下異同:
壹是女性戶籍落在農村婆家,以農民為主;
第二,房子是集體土地的自建房地基。離婚男女分割部分房屋基礎,承包土地按塊評估分割,女方自己耕種收獲;
三七十歲的離異夫妻,育有壹子壹女,丈夫在外找對象,有了兩個孩子也很少回家;比較年輕的是農民,壹個男生,男的找個女朋友同居兩年然後各奔東西;
第三,沒聽說這兩個女人有復婚的意向;
第四,公婆把媳婦當自己的。家庭鄰裏之間沒有歧視,村裏世代不變,原來的公婆還是原來的名字;
5.離婚後,男女壹年見不到兩次面,彼此沒有任何交流;這對年輕的離婚夫婦住在同壹家醫院的不同房間。女的叫男的全名,男的叫女的最後兩個字。體力活重的男人也幫忙,年輕女人按部就班伺候公婆。他們從未聽說過或看到過女人為男人做了什麽。
六、幾十年老女人的印象是壹種心甘情願的感覺,七年少婦的印象是壹種整天想事情的感覺。
我和老婆對他們的評價是:這兩個能幹又努力,人緣好又正直,除了感情,沒有什麽起伏,也沒有和這種命運抗爭的跡象。
如果不是婚姻實在無法承受的時候,誰會想要離婚呢?有人說,結婚很迷茫,離婚要清醒。離婚後,不要感情用事。但在生活中,有些夫妻,因為各種原因,離婚後仍然生活在壹起。這種狀態叫做“離婚不離家”。
離婚後留在家裏好不好,因人而異。離婚後和前夫住在壹起是什麽感覺?
1,周女士,離婚2年,習慣同居,無感情。
周女士說,離婚後,他不再幹涉我的生活,我也沒有幹涉他的生活。反正我就是這樣壹起生活的,也習慣了壹起生活。我什麽都沒感覺到。離婚了,但是自由多了,也許我們不適合做夫妻,但是更適合做朋友。
2.錢女士,離婚1年,被迫同居,有點尷尬。
和前夫離婚是因為婆媳矛盾,前夫又傻又孝順。因為前夫照顧不了孩子,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回來住了。但是很多事情都很尷尬。如果妳說沒關系,那是因為孩子有關系。如果妳說有關系,妳就離婚了。所以打算等孩子大壹點就搬出去住,不想再住在壹起了。
3.馬女士,離婚3年,不想讓雙方老人知道,壹起生活。
我們協議離婚,足不出戶離婚,不讓雙方老人知道,還住在壹起。但在生活、情感、工作中,雙方互不幹涉。
4.丁女士,離婚1年,白天假裝夫妻,晚上成了室友。
因為結婚的時候房子是我前夫家買的,所以離婚的時候房子拿不到。我們住在壹起,只是白天假裝夫妻,晚上假裝室友。除了禮貌的關心,沒有什麽會打擾。
5.孫女士,離婚兩年,準備搬走,長期住在壹起也不是辦法。
我和前夫因為家庭瑣事離婚了。離婚後,我們冷靜了壹段時間,嘗試復婚同居,結果還是不好。經常吵架對孩子不好。所以,孩子留給我前夫,我準備搬出去。長期住在壹起不是辦法。為了孩子和前夫相處比較合適,少見面。
壹千對夫妻有壹千種相處方式,並不是每種方式都適合妳。如果離婚了,還是建議壹個人住,這樣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幸福。
我的感覺是帶愛人回家睡覺。非常自然。沒什麽好尷尬的。
離婚和不離家在農村地區很常見,主要有三個原因:
壹是丈夫有了外遇,不得不離婚和外面的女人結婚。但是女人為了孩子不願意再婚,只能選擇離婚,不離開家。
這對離婚夫婦仍將壹起過婚姻生活。要麽男人可以控制現實和前任,過上事實上的“壹夫壹妻制”生活。要麽是丈夫背著現任妻子偷偷回來滿足前妻的需求!
我壹個遠房親戚就是這種情況,和別人約會後離婚和情人結婚。每次回老家,現任都會搶著跟著我,怕他在老家過夜。但即便如此,也不能阻止他和前妻復合。晚年,在和新婚妻子生活了20多年後,還是離婚回到了前妻身邊。現在老人和老太太在壹起很幸福!
第二,丈夫有了外遇後,不願意把財產送人,丈夫又拿不出其他錢,所以不肯離家。這種情況確實很尷尬,但也沒辦法。更多的時候,孩子已經長大了,不想再結婚,只能住在原來的家裏。
我曾經認識這樣壹個女人,她在丈夫有了外遇之後,被趕出了家門。過了十幾年,男人回來了,走自己的路。那個男的還帶了個女的回來,但是她的行李被她和她兒子扔了出去。
雖然他們離婚了,但她可以容忍無家可歸的丈夫住在家裏,但絕不允許他帶別的女人回來,更不允許他舊情復燃,重溫舊夢!
第三,這種也是目前最多的,為了避免債務離開離婚。壹個男人欠了太多外債,和老婆協商離婚,然後把家裏的財產全部轉到老婆名下。
這種情況下,離婚前後兩個人的關系不受任何影響,甚至外人有時也不知道他們已經離婚了。自然是溫柔應盡的義務,壹點都不會少!
總之,不管什麽原因,夫妻離婚後還是住在壹起。和他們保持距離,冷冷相處,真的很尷尬。但如果繼續做愛,妳就不會尷尬,反而會發現不壹樣的感覺。畢竟妳現在不是妳的合法配偶!
對於這種情況,似乎離我很遠。在我們農村和城鎮,幾乎沒有這種東西,所以我壹直認為這是大城市的產物。
那麽,離婚後不離家的主要原因是什麽?我認為它是壹所房子。比如夫妻* * *有壹套價值600萬的房子,但是誰也不能給對方300萬,誰也不肯讓步,最後只好“離婚不離家”。這也是我把它定位為大城市產物的主要原因,因為在農村,沒人有幾套房子,哪怕只是破房子。而且在農村,多建幾套別的房子也不難。更何況在農村或者小城鎮,離婚多是馬上解決,很少有這種現象。
所以,只有在大城市才會出現這種奇怪的現象。
那麽,我們來談談離婚後和前夫壹起生活的感受。我覺得主要看離婚的原因。
我讀過壹些故事。有壹對夫妻,因為其中壹方不育而選擇離婚,又因為財產原因,兩人都離婚了,留在家裏。夫妻關系壹如既往,所以在外人面前,彼此不說話,但在家裏還是吃壹鍋飯,睡壹張床。
還有壹對情侶,因為壹方出軌,關系很僵,同意離婚。但為了年邁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兩人還是住在壹起。在外人面前,兩人還是恩愛夫妻,回到家卻置身事外。
當然也有壹些夫妻是為了房子或者拆遷補償款,假離婚的也不少。
所以那些留在家裏,還和前夫生活在壹起的離婚女性,應該是因為不同的原因而感受不同,只能說是百感交集。
離婚後不離家的感覺是,妳的房子被拆遷占了,但妳還住在這個拆遷的房子裏。其實這是事實。妳應該離開這個家或者留著它。如果妳還依戀這個家,當初為什麽選擇離婚?其實我想說的是,妳在哪裏都能找到房子住。如果離婚是妳離開家的選擇,那妳就趕緊搬走。我覺得這種糾結是不可接受的。如果兩個離婚的人再壹起面對,難免會有壹些尷尬或者猜疑,所以我覺得離婚就應該離家出走。如果妳覺得離開家對孩子有影響或者其他原因,我覺得都是借口。否則,如果妳沒有這些準備,為什麽要離婚?所以我說如果離婚後後悔,可以復婚。如果我覺得是為了我的孩子,那都是借口。
離婚後不離家,難免有些尷尬。妳說兩個人天天住在壹起,跟活著壹樣。只是多了壹張離婚證,其他都沒變。所以這種生活是壹種阻礙。我覺得這種尷尬的生活方式應該結束了,除了租房或者住小旅館。比在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