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想要自己的彩禮錢嫁給弟弟,但可以商量。通過協商達成壹定效果肯定會更好。如果沒有辦法討論,會讓人覺得很寒心。總覺得養女兒就像賣女兒。拿到彩禮錢,還得給弟弟妹妹結婚。這件事不會讓每個女生都舒服。給錢給哥哥結婚是情分,但不是壹個姐姐該做的事。
其實作為女兒,如果要給錢給弟弟結婚,妳自己也可以主動。但是父親未經自己允許就拿著彩禮錢和弟弟結婚,完全被拒絕。妳結婚的彩禮錢是妳自己的。如果妳想使用其他渠道,妳必須得到我的同意。但父親私自用彩禮錢嫁弟弟,女兒可以拒絕。但有時我會想,父親用彩禮錢娶了弟弟,也幫助家裏解除了經濟危機。
很多家庭都是這種情況。娶了女兒以後,彩禮要支持她家的男人結婚。很多家庭都是這樣,會用娶女兒的錢來娶女兒。因為經濟條件有限,兒子結婚的時候也沒多少錢。通過娶女兒,妳會得到壹些彩禮,妳也會用女兒的彩禮嫁給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