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這個孩子是妳生的非常重要。否則很難解釋這個孩子的來歷。因為有犯罪分子買賣兒童,公安機關正在大力打擊這種違法行為。所以我建議妳去村(居)委會開具相應的證明,然後去鄉鎮(街道)計生部門蓋章,再去當地婦幼保健院開具醫學出生證明,然後就可以拿著醫學出生證明去派出所了。中間四個環節可能會有壹些波折。不如找熟人幫忙。沒有熟人幫忙也沒關系。為了孩子,為那些同誌說幾句好話。我相信妳會成功的!
有孩子的出生證明應該更容易。可以帶出生證和戶口本。最好有其他相關證明。如果沒有結婚證,可能會麻煩壹點。最好讓村裏出具材料證明妳的私生子。沒有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上戶口。直接去妳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孩子上戶的問題只是派出所的事,和計生部門沒有必然聯系。同時妳要明白,壹些地方政府為了控制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長率,私下裏搞了壹些把計劃生育和計劃生育掛鉤的說法。去派出所的時候可以靈活壹點,讓派出所的民警知道計劃生育和計劃生育沒有必然聯系。讓她知道妳有這些證明,證明孩子是妳自己生的。給孩子壹個家是派出所的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