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收取的利息與儲蓄所支付的利息之間的差額。
中國人民銀行將對存入中國人民銀行的款項支付利息。
轉賬、網上業務等中間業務費用,代理基金、保險等代理業務費用。
本行的營業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收入。是指商業銀行按規定利率向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各類貸款收取的利息以及貼現業務的貼現利息收入。金融機構的利息收入不包括在內,這也是為了對應成本項目。
2.金融機構利息收入。指銀聯或與央行、同業的資金往來的利息收入、利差補貼收入。
3.租金收入。指商業銀行作為產權人(出租人)在租賃業務過程中出租給使用者,並按照合同、協議的規定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收入。
4.房地產開發收入。是商業銀行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取得的收入。
5.咨詢收入。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銀行內部經營機制的變化,信息被視為無形財富。它在經濟活動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商業銀行通過匯總分析資金運動及相關資料,向社會企事業單位和集體個人提供信息,收取壹定費用(作為有償服務),從而形成商業銀行的咨詢收入。
6.保證收入。為使企業結算順利進行,商業銀行利用自身聲譽為各類企業提供信用擔保過程中獲得的收入稱為擔保收入。
7.外匯交易收入。是指商業銀行在從事外匯交易(包括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過程中,由於不同期限、貨幣和國家之間的利率和匯率差異而獲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