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歷史沿革說壹下。先秦之世,三公是對最高的輔政大臣的稱呼,具體是哪三個,分別負責什麽事務,《禮》、《書》都說法不壹,古文經學和今文經學派也說法不壹。
到了秦,設二相而廢三公。二相即左右丞相,但其上還有壹個相邦,呂不韋就曾擔任過,所謂“丞”,就是輔助的意思。秦之後的漢,由於是平民政權,初期官制基本沿用秦制。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就是沿用下來的。這時候“相邦”改為“相國”,避劉邦的諱。看《史記》可知,蕭何是相國,其下還有左右二丞相。後來逐漸沒人再任相國這個職位,就以丞相為大。
大概在漢文帝時期,今文經學興起之後,把古代的“三公”套用在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這三個職位上。那時候開始稱他們為“三公”,但那只是平時的習慣用語而已,真正成為定例,則要到王莽時,把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稱為三公。後漢也就承襲下來。
所以,秦代沒有三公。以相邦或丞相(在相邦職位沒有人擔任的時候)權力最大,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秦官中禦史大夫是“上卿”,還是屬於“卿”。至於太尉,雖然有這個官職,但從來沒有人擔任過。軍權實際上掌握在皇帝手裏。
以上是歷史,秦無三公。
以下說說“秦設三公”這種說法從何而來。
中國的官制裏頭有壹個很重要的東西——“監察”(也就是禦史大夫的職責)。這算是我國行政制度的創新,而且壹經確立就行之千年。甚至到了孫中山也還要弄個五權分立,其中比西方多出了“監察”和“考試”,考試也是中國特色,孫的意思顯然要把中國好的東西保留下來,即禦史(監察)和科舉(考試)。
而行政、軍事和監察的“三權分立”制度,特別是專門把“監察”分立出來,是從秦朝開始漢朝確立的。我認為,這種官制,教材或流行說法為了給個名稱,就說是“三公九卿制”。其最高長官分別是丞相(行政)、太尉(軍事)和禦史大夫(監察)。追溯其起源,就把秦代的這三個官職也說成三公了。但這是後人所言,當時不這麽說。
如果把“三公九卿制”當作這種三權制度的名稱,可以說秦是其創立者。但嚴肅的歷史學家不會這麽籠統地把“三公制”安在秦的頭上。比如錢穆是很推崇中國官制的,他的《國史大綱》詳細列出了三公九卿,但他是放在漢代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