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意義上說,賭債真的可以不還。
二、不還賭債的前提條件是:法院審理時,妳必須證明妳欠對方的債是賭債!
這個證明必須足以說服法官,而不僅僅是靠妳自己的嘴。必須有相應的證據。否則,我們可以退壹步想象:如果只是說說,那就不是賭債了。我們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避免債務嗎?
第三,人生在世,願賭服輸!
做人,做人,不做鬼,不做賊,不做小人!
在壹般人眼裏,賭博確實不是什麽好事,但是如果是自願賭博,輸了贏了也是正常的!怎麽可能賭贏了還拿別人的錢?賭輸了就違約?
如果妳不要臉,妳能怎麽辦?願賭服輸!
賭博害人,千古不變的真理!不需要實踐和證明。無數事實表明,如果長期沈迷賭博,基本上沒有人會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