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禮儀的角度講,和別人說話壹定要註視對方的眼睛,表示尊重,但不能死盯著看,這樣會讓人覺得不舒服,壹定要自然。如果妳妳總盯著他看,講話人會有壓力,我可以教妳壹著,說話是看對方的鼻梁處,這樣對方感覺妳很尊重對方。
眼睛該註視對方身體的哪個部位,按照註視點放在對方身體的不同部位,可將談話框定在“公務型”、“關註型”、“社交型”、“親密型”等不同層次。令人不禁為高度散光的同誌暗暗擔憂。
而後看到的另壹項建議則更令我陷入困惑:德國某人際交往專家認為,交談中眼光最正確的軌跡是:首先看著對方的眼睛,隨後把視線緩慢移到嘴部,過壹段時間後再返回到眼部。
擴展資料:
交談時的禮儀:
關於在交談時到底應該把眼神聚焦到哪裏,這個模糊動力學問題,本來純屬個人風格,相當“多元化”。但是在眾多關於社交指導的書籍中,卻被進壹步提升到禮儀的高度,成為壹道只有“有限解”甚至“唯壹解”的方程式。
如果兩人面對面交談30分鐘,對方看妳的時間如果少於10分鐘,那壹定是“不把妳放在眼裏”;如果註視妳的時間在10到20分鐘,則說明對方對妳是友好的。
而當註視時間超過了20分鐘這個臨界值,問題又變得復雜起來,表示對方對妳極為重視,但也不排除“敵視”的可能性。這就對我們的生物鐘功能提出了高標準,要求精確到分鐘級,壹旦不慎,就有“化友為敵”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