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嘲諷是基於受害者的錯誤和尷尬,或者施暴者認為受害者的某些方面很可笑。此時,施暴者會采取進壹步的行動,也就是嘲諷受害者。換句話說,嘲諷是有壹定依據的(即使這個依據是錯的)。嘲諷的發生壹定是基於某種東西(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
而貶低是壹種受害者的罪惡感理論,即無論妳做得好壞,對給予者來說都是不合格的,是錯誤的。也就是說,無論妳做什麽,成功還是失敗,對還是錯,對於施暴者來說,受害者都會被判終身監禁,從而達到貶低受害者的目的。所以貶值的發生不是基於客觀存在,而是基於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