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很多人列出了求助前的規章制度,我認為並不完善。比如有人認為請人拍視頻然後上去幫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家人可以告妳偷了妳的錢,然後找個朋友拍個視頻留下證據,然後裝模作樣的扶他們起來。所以這位無腦網友建議妳不要出來害人。還有人建議幾個人壹起幫忙,如果妳真的想訛錢我就告訴妳。壹個人和幾個人有區別嗎?還有誰願意幫妳?甚至還有網友說,救命。幫完後,找個證人幫妳證明壹下。能說出這麽壹個純天然的笑話,說明這個人不懂法。先不說人家會不會幫妳證明,就算能幫妳到什麽程度,如果手續特別復雜,還是會幫妳的。如果我幫妳,我家人說妳找的假證有用?所以妳這麽說是在誤導大家!會傷人的。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不幫助,但也不能置之不理,通知屬地主管或國家公職人員幫助。這是人家的義務。比如在車站看到值班站長,在路上看到交警,人們就會知道如何去幫助他們。妳在瞎搞什麽?妳不這樣認為嗎?妳腦子有問題嗎?妳能幫忙嗎?幾個瞎幫手就該殺了妳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