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刑壹般指執行死刑。但是絞刑的兩種情況也可以用於謀殺和自殺。
解釋死刑的時候也叫求吊,掛人頭等。如果用來自殺,那叫上吊!
方法和原則
壹般來說,把壹個將死之人吊在樹上或橫梁上是最簡單的方法。這種方法也叫吊。
還有壹種像拔河壹樣的勒死方法,兩組人在兩邊拉繩子,把中間的人勒死。
上吊的原因相當復雜,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頸動脈被壓迫,使血管閉塞,導致腦缺氧和死亡(絕大多數)
頸椎骨折導致中樞神經系統的破壞(從高處墜落,這種情況只在上吊時偶爾發生)
氣管阻塞導致窒息(雖然大多數人認為這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但實際上很少發生)
血管壓迫導致的心力衰竭(幾乎不可能)
懸掛的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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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所有國家都用絞刑處決犯人。大多數情況下,被絞死的都是普通人(貴族經常被斬首),所以絞刑被視為不名譽的象征。所以很多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犯都是被絞死的。
在中國歷史上,絞刑通常不是最低的死刑。相反,皇族高官為了保住全身,壹般會要求吊死或吊死,而不是砍頭,這樣可能會導致砍頭。現在用的鏡頭比較多。
英國曾經把絞刑作為其車裂刑的第壹步,犯人在這個階段是不會死的。
絞刑伴隨了人類歷史的各個時期,是幾乎所有古代文明民族最常用的死刑之壹。
由於這種刑罰簡單直接、易於操作、經濟實惠,世界上仍有80多個國家將其作為法定死刑。
絞刑有三種:第壹種是讓犯人爬上椅子、桌子、火車、馬或梯子,用壹根與直角支架或樹枝相連的繩子套在他的脖子上,然後去掉支撐使其懸空。這種方法是歷史上最流行和最廣泛使用的。囚犯緩慢而痛苦地死去。第二種是在犯人身上套壹個環,將繩子穿過滑輪或滑槽,然後用力拉動繩子,將犯人從地上提起。犯人實際上是被勒死的,這是美國三k黨在私刑時首選的方式。中東伊斯蘭國家的公開絞刑也是這樣進行的。另壹種被英國人改進後認為更人道,但需要壹些設施:固定在壹定高度的腳手架和可抽動的木板。行刑時只要壹拉板子,犯人的身體就會倒下。壹般來說,他的頸椎會斷裂,導致窒息和腦貧血。最多幾分鐘犯人就會尖叫!
然而,即使是這樣完美的懸掛也不盡如人意。1927年,兩名英國死囚在行刑後從絞刑架上被釋放。15分鐘後,他們又開始呼吸了,所以他們不得不迅速地再掛壹次,再掛30分鐘。後來發現犯人體重和吊帶長度的比例是讓頸椎快速斷裂的關鍵。所以劊子手手裏有壹個數據索引表。比如,壹個體重80公斤的人從2.4米高空墜落,體重每增加3公斤,繩子就要縮短5厘米...當然,被執行人脖子的粗細也很重要。如果忽視這個問題,就會鬧出尷尬的笑話。結果導致犯人不能馬上被絞死或者犯人的頭被拖走,這不是壹個希望贏得掌聲的劊子手所希望看到的。絞刑的特殊待遇也會因地區而異。比如土耳其人熱衷於把人掛在大鐵鉤上;美國內戰前,懸掛奴隸的系繩位置在胸肋處;波斯倒掛的時候,古羅馬人別出心裁地把人的頭發和生殖器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