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見過女朋友的父母。這些年我經常去他們家,首先是為了留下好印象,其次是為了聯系女朋友的家人。畢竟以後我也是壹家人了。
原來當初,我和她談戀愛的時候,是急著娶她的。在壹起這麽多年,我們的關系還是比較穩定的。就因為沒車沒房,不敢去他們家求婚。
經過幾年的努力,我終於在父母的幫助下買了房和車。現在我們只需要壹個美麗的擁抱。
去女朋友家談婚禮的時候,婆婆提了壹個要求。她說要30萬彩禮錢,她明確表示不給嫁妝。我覺得她這麽做不合理,於是那天回家想了壹晚上。
人家辛辛苦苦養大女兒,還沒盡孝就娶了我。我給30萬做彩禮,真的不多。況且為了心愛的女朋友,我決定咬緊牙關堅持下去。
第二天早上,我給婆婆打電話,告訴他們我同意了。通知他們後,我去籌錢,沒想到結婚後發現自己被騙了。
說實話,我結婚的時候,父母壹直很難過,因為我壹結婚就借了那麽多外債,以後還不起。更別說老婆懷孕了,還要養孩子。
我們沒想到的是,三朝回門,婆婆居然送了這麽大的禮物。她上門送禮加了50萬。直到我和妻子回到家裏,我才知道這件事。
我看到錢,就給婆婆打電話,問她怎麽回事。她笑著說,她從壹開始就不想要。她之所以這麽想,是想知道我們家會不會因為她這麽霸道而對她老婆態度不好。
現在她對我家做的事情很滿意,錢自然就回來了。至於多余的錢,是她給我買車的嫁妝錢。這個我真的深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