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徐州市銅山區柳泉鎮柳泉村,這個男孩中毒身亡。當時周秀春3歲的兒子小浩在家,突然哭鬧、腹瀉、口吐白沫等。,他的家人趕緊把他送到鎮衛生院。但醫院無力回天,小浩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對於小豪的猝死,周秀春和家人認為有問題,選擇了報警。接到案件後,當地警方進行了調查。經法醫鑒定,3歲男童小浩系中毒死亡。屍檢顯示,小浩血液中有氯氰菊酯和特丁磷。
事發後,警方對周秀春及其家人進行了訊問。其中,周濂和周改改(周秀春的另壹個姐姐)被警方留下。三天後,周蓋被釋放,周濂因涉嫌殺害小豪被警方拘留。最終,周濂被認定犯有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根據判決書,周濂的殺人動機是:因夫妻關系破裂,對妹妹周秀春懷恨在心,認為周秀春對她的不幸婚姻負有很大責任,於是殺死了侄子小浩,進行報復。至此,此案似乎已成定局,周濂最終應該受到懲罰。然而,周秀春並不這麽認為。她認為毒死她兒子的不是周濂,而是別人。她想找到真正的兇手。於是,周秀春走上了為周濂伸冤的漫漫長路。
自2013壹審判處周濂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周秀春走上了為周濂平反的道路,至今已有7年。為了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記者專門采訪了周濂的律師。律師向記者列舉了六大疑點,表明周濂是被冤枉的。
周秀春為周濂伸冤的決心很大。事發前,她在鎮上擺攤謀生。事件發生後,她停止了擺攤生意,跑到周濂,至今已持續了7年。據悉,周秀春及其代理律師已經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了申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