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結婚的時候,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起初,我的家人不同意我們在壹起。後來在我們的努力下,終於同意了,但是因為很多婚禮細節和要求不同,還是有壹些分歧。
在我們當地,結婚前要求男方給女方買衣服,買三金。沒必要要鉆戒。三金越重越好。但是由於我們壹開始的財政能力有限,不可能在這方面花費太多。三金我自己出,意思是處理過去就好。在父母面前,我會說是老公給我買的,這樣雙方都會好看。
我個人覺得三金或者鉆戒真的沒有什麽作用,所以剛開始只是戴著,然後基本都收起來留作紀念,都是為了面子,給外人看。婚姻的幸福和這些外在的東西有什麽關系?真的沒必要這麽誇張。
兩個人買三金還是多大的鉆戒結婚,完全看雙方的經濟條件和喜好,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