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壹個看臉的世界。
但在古代,這是壹個看腳的世界。
壹個女人可能沒有美麗的外表,
但妳必須有壹雙“三寸金蓮”的腳。
據說,
古代女人結婚總要露腳。
如果有人娶了大腳媳婦,
會被鄰居親戚嘲笑!
纏足和婚姻
對於古代女性來說,
是否要纏足,
他們如何糾結,直接影響他們的終身大事。
人們以女人的腳為恥,以結婚時的小腳為榮。
連黃毛孩子都知道娶小腳姑娘。
“我不要大腳媳婦。大腳媳婦上了轎子就要從轎底走下來。
天天滿大街跑,想讓小媳婦天天在炕上盤腿幹活。"
如果壹個女人結婚時被發現沒有小腳,
然後她會被公公婆婆看不起,
鄰居的蔑視。
《連南話》裏說,
有壹個新郎,因為新娘的腳很大,
心碎了。
晚上,他的家人到處都找不到他,
後來在壹座寺廟裏被發現,
新郎已經哭了。
正是因為這樣的社會壓力,
有些沒有纏足的已婚女性,婚後會折磨自己。
拼命裹腳。
在古代,
女人的小腳是個秘密,
但是有些地方很自豪的把自己的小腳公之於眾。
比如山西大同的競走會。
這種賽跑據說起源於明朝,每年農歷六月初六舉行。
據說大同有十二座寺廟,每座寺廟每年都會舉辦壹次徒步比賽。
競走大會需要海選-選拔-投票決定。
最後,第壹個名字被命名為“王”。
第二個名字是“巴”,
第三個名字叫侯,
這是極大的榮譽。
有壹點,在評判小腳的時候,
女人的長相不允許公開,也不允許窺視。
在太平天國和維新運動的努力下,
光緒年間,
神諭說,沒纏足的不要纏,纏足的要纏。
到中華民國成立時,
臨時總統孫中山下令所有省份反對纏足。
直到抗日戰爭前夕,
纏足的民俗基本消除。
所以,
我們是活在當今社會最幸福的人!
不用忍受纏足的痛苦和古代男人的變態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