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婚姻法
歷史上土家族的婚姻制度經歷了群婚、普那路亞家庭婚姻、對偶婚等原始婚姻形式,最終進入壹夫壹妻制。土家族的現代婚禮習俗,我們可以從他們的婚禮儀式中領略他們獨特的民族風情。姐夫和嫂子制度:過去在土家族習俗中,如果哥哥去世,弟弟沒有結婚,可以娶喪偶的嫂子,稱為“哥哥和哥哥坐在床上”;如果弟弟死得早,哥哥還可以娶嫂子,俗稱“哥哥坐哥哥的床。”只有當弟弟或哥哥不願意娶寡居的嫂子或弟媳,且婆家沒有同齡男子願意嫁的時候,女子才可以嫁到外面去。而如果妻子去世,妻妹沒有結婚,姐夫可以繼續娶妻妹,俗稱“填房”。這種兄弟結婚儀式和姐妹填房制,是土家族現代婚姻習俗中對偶婚的遺存。鄂西的“女兒會”,湘西龍山、保靖、永順的“摘蔥會”,土家族婚禮中的“摸米”,男女揮手後的幽會,也都帶有對偶婚的色彩。?“找Momomi”:方言,翻譯成中文就是找新郎經紀人。轎子結婚,新郎不能跟轎子走,只能派代理人去迎接。男方的轎子到達後,陪伴新娘的姑娘們蜂擁到婚禮隊伍中尋找。當他們找到它的時候,他們在他的臉上塗抹香煙。女生找“Momomi”,其他男生扮成“Momomi”壹起玩,互相認識,選擇合適的人。《還骨種》:1949之前,土家地區的大叔勢力影響也是巨大的。在婚姻中,最主要的是“還骨”。土家地區有句諺語:“壹個姑姑的女兒要伸手嫁人,壹個姑父家要,隔著河叫。”任何姑姑的女兒在選擇妻子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姑父的兒子。就算大媽的女兒已經到了結婚年齡,大伯的兒子還小,還得等他長大。姑姑家的女兒想嫁到外面,在姑父家不要骨種的情況下肯定是可以的。這個時候男方要給舅舅家提供豐厚的禮物來代替骨種。土家族地區同時存在的這種還骨種和姑姑、表親的習俗,是對偶婚婚姻習俗的遺留。?“宋為媒”:改革前,“宋為媒”使土家族青年在婚姻上有了充分的自主權。每逢節日聚會或婚喪嫁娶,青年男女都打扮得整整齊齊、漂漂亮亮,聚在壹處自由載歌載舞,以此來選擇合適的人。如果雙方感興趣,會互相溝通,最後向父母請示。在土老的允許下,他們可以去土王廟朝拜,結婚。訂婚或結婚時不要錢。結婚不需要轎子,扛著新人。改革後,當地人與漢人交流頻繁,政府也加強了“教育”,規定結婚必須有媒證,結婚必須有轎子。婚禮儀式也變得復雜,父母命令、媒體約定的婚姻模式取代了婚姻的自由選擇。?現代婚俗:現代土家族的婚俗深受中國文化的影響,與當地漢族幾乎相同。與“以歌為媒”時代的婚俗相比,它缺少了很多自由婚戀的快樂,但在壹些儀式中,仍然不難看出土家族男女對自由婚姻的懷念和向往。?哭嫁:土家族姑娘從小就在學習唱哭嫁歌,讓她們在結婚的時候大顯身手,哭得好能讓人心酸感動。壹個不會哭不會嫁的女人會讓人笑。婚禮前半個月或壹個月開始哭泣。壹開始,我斷斷續續地哭。離婚禮越近,我哭的越頻繁。婚禮前壹天,新娘和親友很快就走了,甚至哭著唱了壹夜,直到上了轎子。哭嫁歌的內容有為父母哭、為兄弟姐妹哭、為祖先哭、詛咒媒人、為梳頭哭、為穿花哭、為穿露衣哭(露衣、露鞋、露手絹,是老太婆去世的壽衣、鞋、手絹,新娘穿象征活百年)、為留母親飯哭、為上轎子哭等。以前哭嫁歌多是離愁和女人的不幸,抱怨包辦婚姻和宗族制度給女人帶來的痛苦,也表達男女不平等的感受。《婚禮驚魂》這首歌的歌詞很容易理解,但唱起來很有節奏,朗朗上口。哭嫁歌有長句也有短句,但大多是五七個字。整個音樂動感十足,感染力極強。?隨著婚禮的臨近,新娘日夜哭泣。結婚前壹天,女方家會為即將出嫁的女兒舉行成年禮——“戴花九禮”(有的地方叫陪十姐)。意味著女孩已經成年,要告別少女時代,承擔起生兒育女、組建家庭的重任。在戴花儀式上,女方父母請了九個未婚少女陪嫁,要給新婚的新娘壹個臉、頭、紅花和成年女子的衣服。在此期間,新娘會在頭上哭泣,穿花露衣。清代土家族詩人彭秋潭在《穿花酒禮》中這樣描述哭嫁:“十姐妹的歌太悲涼了,不要那麽淚流滿面。寧陜山麥屋山峽,猶似八娘唱竹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