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原罪)
“罪”這個詞來源於基督教的傳說,指的是人類與生俱來的,無法抹去的“罪”。聖經上說:人有兩種罪——原罪和這個罪。原罪是祖宗的罪留下的罪孽和惡根,這個罪是這輩子每個人犯的罪。
原罪學說是基督教的壹個重要的基本學說。我們的基督教明確告訴人們“原罪”是祖先亞當傳下來的。自亞當以來,人天生就有“原罪”。《聖經》中對“原罪”沒有明確的定義。據說是公元2世紀的古羅馬
神學家
Tourde梁第壹個提出,被聖?奧古斯丁發展和豐富了它。“原罪”被認為是人們思想和行為中犯罪的根源,是萬惡之源,會把人引向罪惡的深淵,使人無法自拔。
教義認為,原罪的存在將人類與完美的上帝隔離開來,使他們無法交流。據“
舊約聖經
》
起源
記錄,因為
亞當和夏娃
違抗神的命令,吃了它。
區分善惡樹
果,犯了壹個錯誤,因而失去了上帝的恩典,被
被逐出伊甸園
。聖經中的這壹小段解釋了原罪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