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妳可以站在別人的角度去做。
如果妳是法官,在沒有證據否認的情況下,當然需要鑒定證據!!!
否則,他就是失職!!
妳說的關鍵是:打印出來的遺囑有我的簽名,這個簽名沒有證據證明是偽造的,但是鑒定結論是我的。如果妳是法官,妳會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