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藥價虛高的問題?
專家提醒,理性對待多藥並不是藥價虛高的根本原因。不是所有的藥物都可以使用商品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藥品名稱分為通用名和商品名兩種。6月1日,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根據這壹規定,藥品包裝上必須明確標註通用名,商品名的字面積不得大於通用名的1/2。也就是說,今後藥品生產企業銷售的藥品,不僅要出現在包裝上,還要在顯著位置列出藥品通用名。比如無論是肝康還是蓋克,“復方氨酚烷胺”的字樣也會出現在其外包裝的顯著位置。過去,藥品包裝最引人註目的是商品名。“通用名是藥品的法定名稱,特點是通用。同壹品種的藥品只能使用同壹通用名稱。”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列入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名稱為藥品通用名稱,這是國際慣例。藥品的商品名屬於商標範疇,是指企業生產的區別於其他同類產品的註冊法定符號名稱,其特點是排他性。商品名只是展示藥品生產企業的形象及其對商品名的專有權。比如最常見的用於治療感冒的復方氨酚烷胺(通用名)就有十幾種藥物的商品名,如感康、仁和可立克、金剛片、蓋克等。"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藥物都可以使用商品名."該負責人表示,只有新化學品、新生物制品和具有化合物專利的藥品,經過批準後才能使用商品名。到目前為止,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商品名藥物僅占藥物總數的4%。據了解,目前國際慣例是每種藥品都可以申請壹個商品名。同時,各國藥品監管部門對藥品商品名的審批有嚴格的規定和審批程序。“從這個意義上說,簡單的‘壹藥多藥’是世界各地都存在的正常現象。”北京中醫藥大學原校長龍誌賢說。據國家醫療產品管理局藥品註冊司相關負責人介紹,10年前,美國發生過壹些涉毒事故。但此後,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未對企業申報藥品商品名進行嚴格限制,而是側重於藥品名稱的相似性審查,要求藥品商品名易於識別和區分,包括評估藥品名稱是否存在“看起來相似”和“聽起來相似”的問題。如果發現相似性問題,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要求企業更改藥品名稱。在歐盟,今年2月發布了《中央程序註冊的人用藥品名稱可接受性指南》第五次討論稿。該指南從不同角度指出了用於審查藥品商品名的標準,重點是它們是否會引起公共衛生問題和其他潛在的安全風險。要求商品名稱不得傳達誤導性的治療和藥學暗示,不得誤導產品的成分,不得在印刷、書寫和口頭上與現有藥物相混淆。與此同時,我們還應該審查與公共健康和產品特殊性有關的問題。據了解,正在向社會征求意見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中提出,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將在藥品審批過程中逐步建立預警和提示機制。當某壹成分的同壹劑型申請達到壹定數量時,審批部門會及時提醒藥品生產企業和R&D單位,有效減少盲目開發和低水平重復生產,從源頭上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是什麽導致了不止壹種藥物的濫用?雖然做的是藥物研究,但原北京中醫藥大學校長龍誌賢也對藥物的名稱感到不解。他每次買藥都要仔細核對藥物的成分。“光看名字,不知道多少毒品是什麽。看了成分,突然意識到是常用藥。”龍誌賢介紹,多種藥物背後其實都有利益。企業壹方面把藥品名稱改成品牌,壹方面又想漲價。“國家藥監部門對藥品名稱有嚴格規定,但監管力度不夠,處罰力度不足以威懾藥品生產企業。”龍誌賢表示,國內藥品生產企業太多,監管難度很大。龍誌賢認為,要解決壹藥多藥的問題,企業和藥監局都要管好。企業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嚴格審批,加強監管。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在控制壹藥多藥方面做了很多,但仍需加強。“壹藥多藥很復雜,涉及藥品註冊和新藥審批。”北京壹位醫藥行業人士告訴記者,關鍵在於國家藥監部門如何識別新藥。如果同壹個通用名的藥品有幾十個名字,就不合適了。壹般來說,如果壹種藥物的主要成分不變,其他部分會發生變化,可能帶來藥物療效、適用性、人體代謝等方面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是新藥需要壹個標準。但是,有些藥物雖然在成分上有壹些變化,但並沒有帶來藥物活性和代謝的相應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申請新的商品名違反了藥品商品名的原始含義。“不能說有了壹個通用名稱,就不能有多個商號。”該業內人士表示。根據北京協和醫院李大奎教授提供的資料,不同的藥物制劑有很多不同的制劑生產工藝,如速釋、緩釋、單純緩控釋等,可以采用不同的藥物釋放系統。這些藥物雖然使用同壹個通用名,但藥物在人體內的釋放速率不同,因此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消除速率有很大差異,藥物的規格、劑量和用法也會不同。比如,同壹個仿制藥的說明書上往往會有不同的給藥方案:有的藥物壹天服用兩次,有的則要求壹天服用壹次。在這種情況下,僅用通用名來規範藥物制劑顯然是不合適的,需要用不同的商品名來區分。眾所周知,中國是仿制藥生產大國。生產同壹種藥品的公司很多,市場競爭激烈。“阿司匹林有很多商品名,有些根本沒變,但藥廠有個連醫生都不知道的名字。因為可以自主定價,醫藥代表可以告訴醫生,30元賣出去的阿司匹林,給醫生的提成是10元,醫生開處方的時候會舍棄其他便宜的阿司匹林,開這個阿司匹林。”該業內人士表示。這位業內人士認為,其實要從技術上控制壹種以上的藥物,國家需要投入大量的研究,制定壹個標準,多少個改動就能做出壹個新的商品名。有了這個標準,控制多種毒品就不難了。“中國90%以上的藥品都是仿制藥。如果從最嚴格的標準來認定新藥,市場很快就會規範,但很可能會出現老百姓無藥可吃的負面結果。因為真正的新藥研發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時間投入。這就是我們國家的難處。”知情人說,關鍵是這個度怎麽把握。知情人認為,不止壹種藥,不是壹天兩天就能解決的,需要大量的時間去做分析研究。據悉,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即將發布的新《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對新藥申請進行了修改,明確未在中國上市的藥品為新藥。這壹尺度有望解決新藥鑒定帶來的壹藥多名現象。在南京醫科大學醫學分子生物學研究所所長關曉紅看來,與其說是藥物,不如說是換臉藥。“中國用了不到美國1%的研究經費,卻做出了美國100倍的藥物。這真是笑話。”關曉虹說,什麽是新藥?這個標準應該如何制定?這些都是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在很多專家看來,“壹藥多藥”本身就是正常現象。中國的問題是被壹些企業用來規避國家政策降價提高產品價格,從而給醫院和醫生留下了處方回扣的空間。今年3月1,100家藥品生產企業聯名上書國務院,認為以藥養醫的制度為不正當競爭提供了生存空間,從而造成了看病貴的問題。據了解,藥企的產品要想進入醫院,需要和醫院藥房、藥事委員會、臨床醫生進行公關。這些成本最終都會轉嫁到藥品價格上。有數據顯示,我國醫院每年的利潤在500億元以上,醫院和醫生每年從藥企拿到的“公關費”和“回扣”也是驚人的數字,高達數百億元,醫院無償占用藥企100多億元的營運資金,維持著醫院的運轉。北京中醫藥大學原校長龍誌賢認為,前幾年的藥品定價也很有問題。國家相關部門幾乎沒有藥品專家來制定藥價,主要是醫生來審核價格。醫生顯然不熟悉藥品的生產,所以很多藥品的價格從源頭上就很高。經過醫藥代表流通、藥品批發、藥品配送等環節,在消費者手中會高得離譜。“換臉藥,以藥養醫,都是造成現在看病貴的原因。”關曉虹說,相關部門需要拿出壹個明確的思路,但目前還沒有看到。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定價機制,國家發改委已經降價20多次,但並沒有制止虛高的藥價,也陷入了“降價——部分藥品消失——改頭換面漲價——向醫院招標——再次降價”的怪圈。在這個怪圈中,整個醫藥行業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有專家認為,藥價高不是壹種以上的藥造成的,而是藥養醫的體制造成的。要改革這壹體系,需要藥品監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藥品價格管理等部門多方面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