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倉庫地點時,應考慮消防安全。
①油庫選址應盡量避開大中城市、大型水庫、重要交通樞紐、機場、電站、重點工礦企業等軍事戰略目標,避免相互影響,增加各種不安全因素。(2)油庫的位置應選擇在交通便利的地方,盡可能方便消防車的到達。鐵路型油庫應靠近有條件的地方,水型油庫應靠近有條件允許建築物裝卸油品的地方。(3)油庫的儲存場地應設在比較平坦的地方,儲存場地的自然地形最好有比較明顯的坡度,自然地形的坡度不應小於千分之五,以利於油庫的排水和油品的自流作業。如果水庫建在丘陵地區,宜選地勢低、不被淹沒的地方。(4)油庫周圍有明火時,油庫的選址應選在常年主導風向的橫風向。側風方向難以定位時,應根據飛火有無明火的可能性進行選擇。如果飛火沒有可能發生火災,可以選擇火災的下風向;如果飛火可能發生火災,要選擇火場的上風向,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壹般不小於30米)。⑤當油庫位於岸邊時,應與居民區、碼頭、橋梁等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且應位於河流的下遊區域,以免著火時油流向下遊。⑥在地震區修建油庫應考慮抗震設施。在地震地裂縫大於等於9度的地震區,不應修建1-1油庫。⑦儲存地點應選擇在地質條件好的地方。不宜建在有滑坡、斷層、塌方、沼澤、流沙、泥石流的地區,也不宜建在三級濕陷性大孔土地區。油庫與周圍企業、居民區、交通線路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2.油庫布局的防火要求
(1)鐵路收發區應盡量位於油庫邊緣,避免與庫內道路和油庫人口相交。油裝卸作業線中心線至油庫內道路(消防道路除外)的距離不應小於10米,並應布置在輔助作業區的上風方向。為防止靜電和外部雜散電流引入倉庫引起火災,作業線應與外部鐵路絕緣。鐵路接頭處魚尾板可夾壹套石棉墊等絕緣材料,並采取鋼軌接地措施,每100米設壹處接地。鐵路收發區長邊兩側應設置消防道路,並與倉庫內的道路連成環狀。當設置環形道路有困難時,可采用末端消防車道,但應有15m x 15m的回車場。(2)裝卸油碼頭與油庫內其他建(構)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準。(3)儲油罐區。罐區內油罐的布置必須考慮油氣擴散、火焰輻射熱、油品性質、油罐類型、消防力量、消防條件等因素。①油庫地上油罐區應根據地形條件布置在高於裝卸區的區域。油罐與油庫內其他建築物的距離應符合國家規定。(2)油罐區的地坪坡度應不小於0.01,坡度應朝向排水閘門或水封井。輔助砌體夯實的部位不應有裂縫和凹坑。裂縫要填平,沈降縫要用石棉水泥填平,防止滲水、漏油、油氣積聚。(3)油庫的油罐應按以下要求分組布置:壹是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似的油罐應布置在同壹油罐線上。二是地上油罐不應與半地下和地下油罐布置在同壹油罐群內。三、油罐總容量壹個油罐群中,固定頂油罐單罐容量小於或等於50000立方米時,總容量不應大於65438+萬立方米;當浮頂油罐或內浮頂油罐的單罐容量小於或等於5萬立方米時,總容量不應大於20萬立方米。單罐容積大於50000立方米的浮頂罐或內浮頂罐不應大於500000立方米。第四,壹個罐組內不應超過12個油罐,但單罐容量小於1000立方米的罐組和儲存C-B油品的罐組內油罐數量不受此限制。④地上油罐群的布置應滿足以下要求:壹是地上油罐群內不超過兩排油罐,不超過四排油罐,單罐容積不超過1,000立方米,用於儲存C、B類油品。二、成排立式油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米;成排臥式油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米。(4)罐區防火堤。地上油罐和半地下油罐的油罐群應設置防火堤。防火堤的基本要求是:①防火堤應由不燃性材料制成;增加1.0-1.6m(比計算高度高0.2m為宜);土質防火堤的寬度不小於0.5m..(2)防火堤內的平地應有1-5%的排水坡度,並設置帶閘門的下水道和水封井。(3)對於固定頂油罐,防火堤內形成的空間容積不應小於油罐群中最大油罐的容積;對於浮頂油罐或內部浮頂油罐,不得小於堤上最後壹個最大油罐的儲存容量的壹半。當固定頂油罐和浮頂油罐或內浮頂油罐布置在同壹油罐組時,應取上述兩種情況中規定的較大值。(4)儲罐群中,當總容量為20000立方米,且有兩個以上油罐時,防火堤應設堤頂,堤頂應低於防火堤0.2-0.3米。無論沸油結晶儲罐的容量如何,兩個油罐應設置壹個圍堤。(5)防火堤不得開挖洞。(5)註油室。輕質充油間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其他充油間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充油間應為不燃地板,地面應向集油槽和集油井傾斜。噴油柱之間的相互距離應大於2米。汽車上方直接裝桶的加油間,應設置1.1米高的汽車停車平臺,加油時先接線。充油間的寬度應在3米左右,長度應根據充油柱的數量確定,充油柱之間的間距不應小於壹輛車的寬度,以保證充油間通風良好。輕質油品和重質油品應設置在單獨的充油間。設置在同壹建築內時,應通過防火墻隔開。灌裝用計量油罐應距加油間無門窗、無孔洞的外墻2米以上,並有防火堤圍合。每個計量罐的容量不超過25m3,壹組計量罐的總量不超過200m3,計量罐之間的距離不小於1m。當潤滑油罐室和潤滑油桶倉庫設置在壹起時,兩者之間應設置防火隔墻。汽油、煤、柴油等油品的安全灌裝流量控制在4.5m/s以內..(6)消防道路。油庫內的道路應盡可能布置成環形道路。車庫內有車來回穿越的路段,道路寬度宜為兩車道6米,車少的路段,道路寬度宜為壹車道不小於3.5米,但應在適當路段設置會車車道。油罐區消防道路盡量采用雙車道,路肩寬度小於1米;路邊距防火堤腳不少於3米。消防道路兩側不應種植樹木。(2)油罐防火設施
1.油罐的基本要求。油箱應由鋼制成,並應建造在不燃材料的基礎上,保溫層應為不燃材料。不允許安裝玻璃液位計和取樣閥。2.立式金屬油罐。浮頂罐的罐頂全部或部分由兩層鋼板焊接而成,其四周用帶彈簧的耐油橡膠壓在內壁上,保持封閉。內浮頂與罐之間必須設置靜電引出線,罐壁和拱頂上部應設置足夠數量的通氣孔,使浮頂上部空間形成氣體對流。壹般做法是在罐頂設置壹個直徑不小於250 mm的排氣孔,在罐壁頂部開幾個排氣孔,周向間距不超過10米,均勻分布。罐壁通氣孔總開口面積要求海米油罐直徑在0.06平方米以上。3.臥式金屬油罐。臥式油罐的支座應為非燃燒體,支座下不得修建建(構)築物或改作他用。也禁止在地下坦克上建造房屋。4.非金屬油罐。非金屬油罐包括鋼筋混凝土油罐、磚混凝土抹灰油罐、石頭油罐和土油罐,大部分是地下或半地下的,壹般只允許儲存重油晶體。5.油箱的各種附件應齊全可靠。油罐壹般設有梯子平臺、人孔、量油孔、透光孔、進油口和出油口、安全閥、排水管、油膨脹管和進氣支管、呼吸閥、通氣孔、阻火器、加熱(或冷卻)裝置、溫度和液位測量裝置、攪拌裝置等附件。附件的主要材料壹般應與油箱的材料相同。(3)輸油設備的防火措施
1.油泵
輸送輕質油品的油泵應采用離心泵和防爆電機。如果是非防爆電機,油泵要用嚴密的磚墻與電機隔開。2.油泵室
泵房的建築應全部用耐火材料建造,地面應為混凝土抹灰地面。泵房兩端開門窗,門向外開。窗戶的自然采光面積不應小於泵房面積的1/6,室內通風良好。地下和半地下輕油泵房的通風和排氣不應使泵房內的油氣濃度超過1.58%(體積)。泵房內不得有悶頂和夾層;房屋基礎不能與泵基礎連接。泵房內應使用防爆照明燈。以內燃機為動力時,內燃機用油箱應設置在泵房墻外無門窗的不燃性基礎上,並在從地面向上通向內燃機的引油管兩端安裝控制閥。當輸送不同油品的油泵安裝在泵房內時,泵房的要求應滿足輸送閃點最低的油品的要求。嚴禁在泵房內安裝臨時和不合格的設備,鋪設臨時管道;不得使用皮帶傳動。10KV以下電壓的配電裝置、計量儀表站和員工休息室布置在與泵房相鄰的輔助建築內時,必須用不燃材料的實體隔墻與泵房隔開,隔墻只允許穿過與泵房有關的電纜(電線)保護套管;穿墻套管上的孔洞應用不燃材料嚴密填充,每個孔洞應有單獨的檢修門。泵房門窗與配電間門窗的最短距離不應小於6米。如受條件限制,應設置自動關閉裝置,窗戶為不能開啟的固定窗。配電間地面應高於泵房地面0.6m。對於有真空系統的泵房,真空罐應位於泵房外。泵房閥組處應有通過水封將油引入集油井的設施,集油井應加蓋並抽出。泵與泵之間、泵與墻之間的凈距壹般為1m。平時要註意對油泵系統的檢查和維護,確保油泵、閥門、管路不透水;附屬儀表齊全、靈敏,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3.油管道
輸油管道廣泛分布在油庫的各個作業區,主要有地下敷設、地下敷設和管道敷設三種布置形式。消防要求:(1)不要在建築物的上方或下方敷設油管。倉庫內跨越鐵路和機動車輛通過的道路時,交叉角度不應小於60度,管外應有鋼套管保護。套管外壁不應小於0.8米,路面應大於0.6米,套管兩端與道路交叉不少於2米。套管中的管道應進行焊接。(2)地上油管應架設在不燃材料制成的十字框架上,其保溫層應為不燃玻璃棉、石棉泥等材料。與有門、窗、洞的建(構)築物墻體保持不小於3m的距離,與無門、窗、洞的建(構)築物墻體保持大於1m的距離。跨越鐵路時,凈空高度應大於5.5米;穿越高速公路時,應在4.5米以上;過人行道時,應在2.2米以上。(3)地下輸油管道埋深低於相鄰建(構)築物基礎深度時,應按地上管道的規定執行。地下管線與電纜相交,油管應在電纜下不小於1米;穿越下水道時,應在下水道下1.5m深度處通過。地下管線經過的地面上方堆放著各種物品。(4)多根管道平行敷設,間距不小於10 cm。蒸汽管道不允許與輸送輕質油品的管道平行敷設。鋪設在地面和明溝中的輸油管線應配備補償器,根據需要熱脹冷縮。(5)油管應定期進行壓力試驗(壹年或兩年壹次),試驗壓力應為1.5倍工作壓力。(四)有完善的防靜電和防雷設施。
1.抗靜電的
油庫的內膽、管道和油品裝卸設施應進行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0歐姆。為了減少靜電的產生,可以采取壹些措施,如控制油晶體的流速,在加防靜電過濾時給油留出足夠的時間來消除靜電。2.防雷法
為了保證油罐的安全,油罐需要安裝防雷裝置。目前常見的防雷裝置有避雷針、避雷網、避雷帶和避雷線。(五)儲油容器的安全儲油量
嚴格控制油罐的容量對於消防和防火是非常重要的。油罐的安全儲油高度和安全容量按有關規定確定和計算。油桶中油晶的填充數量應根據季節氣候確定,壹般油桶的填充系數應保持在93-95%。(6)油罐清洗和油庫維修的防火要求。
1.油罐清洗
油箱泄漏或其他損壞需要排空檢查或熱作業維護。壹般的程序是清洗排空的油罐,清除罐內的油氣,然後進行維修施工。洗罐、排氣、施工過程中存在很大的火災爆炸風險,必須嚴格規範操作,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1)清潔的壹般要求。清掃前要成立由領導、技術人員、保安組成的領導小組。必須劃定危險區域的範圍,停止危險區域內相鄰罐體的運行,設置警戒區,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指定專人進行現場監護或消防人員負責監護。為了提高清洗油罐的安全性,可以采取過渡措施改變儲油方式。(2)清洗油罐時,不能用輸油管代替進水管清洗油罐;不要從油罐頂部噴水或註水,也不要用高壓水槍或噴蒸汽沖洗油罐壁;沖洗後的含油汙水排入專用下水道,底部液體必須用泵吸上來。泵送設備必須防爆和防靜電。操作人員應穿著不會產生靜電的衣服和鞋子。收油作業應在洞穴倉庫或葡萄群覆蓋的隱蔽倉庫中停止。罐內進行換板補漏或其他焊接作業後,應按規定進行水壓試驗,合格後方可密封交付。2.油庫維護
(1)維修動火作業的壹般要求。動火作業前應進行現場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和滅火方案。施工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周圍的雜草、油泥和其他可燃物,並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測設備和消防器材。油罐區的消防設備和滅火裝置要可靠,施工時要指派熟練的技術人員操作,並指定專(兼)職消防人員或消防隊進行現場監護,以防萬壹。(2)油箱的熱維修。清除維修罐內所有油品,在罐人孔處用消防水槍沖洗罐壁汙垢,將罐內積油抽出。清洗幹凈的臟油和鐵銹應埋在罐外的地下安全地方。含硫油品的沈積汙物必須在潮濕狀態下及時埋入倉庫。動火作業前,應通過氣樣分析是否存在爆炸危險,或在測量孔、照明孔等各種孔口,以及提升管、中心柱等油氣易積聚的罐底和死角處,用爆炸檢測儀檢測油氣。要特別註意油箱底部焊接密封不良,可能會在下部存油。最好使用兩個以上的爆炸探測器同時測量,這樣可以核對數據,防止因爆炸探測器失效而產生錯覺。(3)輸油管道的熱維修。動火作業前,應在清除管道內的積油後,拆除輸油管道,用水徹底清洗,打開管口通風,移至指定地點動火。對於無條件拆卸的油罐管線,在清除管線中的油後,應根據管線中輸送的油的危險程度,采取相應的安全和防火措施對管線進行焊接。距管道焊接處20米以內的油罐中的輕油口應移到另壹個油罐中,並在油罐中註滿水。應拆下已修復管段的兩端並保持開放。未修復的管段末端應用盲板封閉。如果用蒸汽沖洗管道,要防止管道冷卻時產生真空,油或氣體從未打開的管道中流出,造成動火作業時的火災危險。(7)完善消防設施。
1.油庫應根據油罐的形式、油品的火災危險性、油品的等級以及與周邊單位的消防配合情況,綜合考慮消防設施。油庫的消防設施壹般包括消防給水和空氣泡沫滅火系統。消防給水包括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栓、消防泵站、消防水池等設施。空氣泡沫滅火系統包括消防泡沫泵房、泡沫液罐、泡沫供給管道、泡沫發生器等設施。消防設施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相關規範的要求。2.油庫各類場所應根據消防需要配備滅火器材,其種類和數量可根據場所的性質、危險性、面積等因素綜合考慮。3.消防設施和消防器具要定期維護,定期檢測換藥,保持完好。4.油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滅火計劃,並編制圖表和說明,作為滅火訓練的主要內容。滅火預案制定後,應當向上級和公安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