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有壹個前提,合力與物體質量成正比,即物體加速度不變。否則,我們來看壹個反例:
壹個物體的質量是100kg,但它的加速度只有0.01m/s?那麽外力F=1N。另壹個物體的質量是1?,但它的加速度是1000m/s?那麽他的合力就是1000N n .那麽它和物體的質量不成正比。
第二,和物體的加速度成正比是不對的。必須有壹個前提,質量壹定。我們舉個反例:
壹個物體的質量是10000kg,但它的加速度只有1m/s?,那麽外力f = 10000 n .另壹個物體的質量是1?,但它的加速度是1000m/s?那麽他的合力就是1000N n .那麽它和物體的加速度不成正比。
提醒:在討論F=ma這樣的公式中的正比或反比的關系時,壹定要註意是否有前提,否則不能簡單的說出來。除非其中壹個不變。另壹種是物體的固有性質,如熔點(不考慮壓力)、質量(這是不考慮相對論的東西,除非題目在高中有特別說明)、重力加速度(不討論重力時)、電場強度、磁場強度、電中某點的電位、電阻的歐姆值(除非題目提到溫度影響歐姆值)。壹般來說,這些值不能說與某些值成正比或反比。
關於這個話題有壹句話也是正確的:
從F=ma,
同壹的
物體上的合力與其加速度成正比。
。(但是記住不能說和物體質量成正比,因為同壹物體的質量是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