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建沙縣某鎮的陳某今年三十多歲。他可以說他正處於壹個合理的青年時期。這樣的年輕人應該追求進步,努力工作,但是這個陳某真的很讓人擔心。平時除了喝酒,他就是騎著摩托車四處逛逛,偶爾去按摩院放松壹下。
說起來很可悲也很可笑,陳某的壹生還是呈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面前,但很多人都能克制住,而陳某卻缺乏這種耐心。最後他耍了點手段,不僅自取其辱,還被送進了監獄。
2020年3月5日,陳某在某個地方喝了壹杯,然後像往常壹樣騎著他心愛的摩托車在沙縣的街道上行駛。當晚22時許,陳某來到沙縣新城中路壹家足浴店門口。這時候,陳某有了進店按摩的想法。在商店門口停車後,陳某踏進了足浴店的大門。
看到客人來了,店員熱情地接待了陳某,並指定店員按照足浴店的按摩流程為陳某提供服務。當時,店員聞到了陳某身上的酒氣,但這畢竟是正常的。但當陳某被按到壹半時,陳某突然說他不舒服,不想按,所以他開始離開。
當然,顧客是上帝。不想按就不要按。為陳某提供服務的店員不在乎。但陳某穿上鞋子後,直接走向門口,基本上沒有要付服務費的意思。店員立即攔住陳某,讓陳某付錢後再離開。
但陳某拒絕支付,並聲稱我沒有享受整個按摩服務,即整個按摩過程沒有結束,所以我不應該支付服務費。不用說,這個理由真的嚇到店員了,但是妳能像陳某說的那樣,不提供好的服務就拒絕支付服務費嗎?
其實這個技巧是很多想制止“霸王消費”的人使用的壹套說辭。是壹個基本不符合法律規則的偽命題。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陳某進入足浴店壹開始就與足浴店形成了消費合同,足浴店根據行業規則有義務提供合法的“良好服務”,但前提是陳某能夠承擔需求。
本案中,陳某主動中止了服務,也就是說,雙方的服務合同中止了。無論足浴店能否提供“良好的服務”,陳某都應該支付服務費。因為足浴店沒有違約,所以陳某以沒有承擔“良好服務”為由拒絕支付服務費是錯誤的,在法律上是無法支持的。因此,陳某應該支付這項服務的服務費。
雖然店員壹時語塞,但不代表他不明白原因。因為陳某堅持不付錢,店員就抓住不放,隨後雙方發生肢體反抗。這壹情況被足浴店老板王看到,他上前安慰。也許是酒讓人們害怕。這個時候,陳某似乎失去了他的智慧,實際上抓住了老板,打了他壹頓。
按摩沒給錢,還打人。激起了王的憤怒,但最終,王還是明智地報了警。警察到達現場後,要求陳某立即支付服務費。在處置過程中,警員還發現陳某涉嫌酒駕,於是拿出檢測儀對陳某停止檢測,同時調取監控停止核實陳某的跑步軌跡。
這次調查無關緊要。警察發現陳某涉嫌酒後駕車。經檢測,陳某呼氣酒精含量達到226mg/100ml,隨後陳某被送往沙縣總醫院抽血檢測。經審查批準,陳某全血樣本酒精含量為184.38mg/100ml,屬於醉酒狀態。此外,這不是陳某第壹次酒後駕駛機動車。在此之前,他被調查,但陳某仍然再次犯下,這是壹個累犯。
且不說他享受的是“霸王服務”,這酒駕的事情就夠他喝壹壺了。由於酒後駕車的行為,陳某被當地檢察官以危險駕駛罪起訴。公訴人認為,陳某醉酒駕車上路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陳某已因醉酒駕車被追究刑事責任,應從重處罰。
據沙縣法院6月65438+10月65438+2020年4月消息,該院近日停止審理陳某壹案,並進行宣判。根據陳某立功的事實、情節、危害結果和悔罪表現,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陳某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事實上,從陳某的情況來看,飲酒過量真的不是壹件好事。年輕人酒喝多了,喝多了可以理解,因為畢竟自控能力有限,但也要從錯誤中吸取教訓。陳某曾因飲酒而受到刑事處罰,因此他應該吸取教訓,但陳某不僅沒有吸取教訓,反而使情況變得更糟。他在醉酒的同時還享受了“霸王服務”,應該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