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後感情還好,但有壹天她突然說要帶孩子回老家住幾天,我接受不了。
她離婚了,就應該徹底告別以前的生活。另外,我和她結婚的時候,我未婚,也沒有帶孩子。她對我不公平,我們大吵了壹架。我堅決不讓她見兒子,以後不會,永遠不會,也永遠不會幹擾我和她的新生活。
她和我吵架,說壹年才見她三四次,還有探視權。我無法切斷她作為母親的親情,但她從來沒有想過我是否難過。我們在壹起是新的壹家人,她要照顧我的感受。
她前夫把孩子送到那裏,她也厭倦了和我爭吵。她說她妥協了,為了讓我開心,她打電話讓前夫把孩子轉回來帶回來。
我和她未婚,所以沒有孩子。我覺得有壹個完全不受我之前婚姻幹擾的家庭有什麽不好?她只是讓我想想她。她想過我嗎?我以後會和她生孩子,所以她應該和前面的孩子徹底分手。
但從那以後我心裏就有壹個結。想想總覺得不舒服。我想說離婚的事,但是我開不了口。我該怎麽辦?"
我的建議:妳是個男人,坦然地站在天地之間,怎麽能這麽小心眼?妳應該和她壹起去。孩子需要母愛,就像妳需要她的愛壹樣。不讓人家探望孩子,就想讓人家拋棄親情伺候妳?她不是妳的專屬品,她還關心孩子,說明母愛和仁還是有的。背叛是妳想要的嗎?
如果壹個女人狠心到不為壹個男人生孩子,那麽她也可以狠心到做任何事。這樣的行為是違反人際關系的。妳敢和這樣的女人成為夫妻嗎?
從法律角度來說,探望孩子是她的權利,妳無權幹涉;從道德上講,母親愛孩子,孩子也需要母愛。這是親情,妳的介入意味著妳的無情和自私。
妳還不夠成熟。妻子探望孩子是正常的。畢竟孩子是她心裏的壹塊肉。如果妳是我,妳會毫不留情地和孩子斷絕聯系嗎?血緣關系無法改變的事實。
如果妳真的愛妳的妻子,妳應該支持她的這種行為。另外,他只是在照看孩子,不是他的前夫。結婚前,妳要知道她是第二次結婚,她有孩子的事實是成立的。既然妳選擇了她,她有孩子的事實也需要妳有壹顆包容的心。當然,我也能理解老婆去看孩子的糟糕心情。事實上,任何人都不會感覺太好。但妻子去看孩子,只是盡了壹個母親的責任,而不是和前任舊情復燃,或者做壹些對不起妳的事情。當然,如果妳心胸寬廣的話,也可以陪老婆看看孩子,這樣也許妳和老婆在壹起會更安心,夫妻關系可能會更好。當妳的妻子能感受到妳是在犧牲自己的感情來滿足她看孩子的時候,她心裏會感激的。
只要妳的妻子實際上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妳的事情,就沒有必要痛苦。當妳心裏難受的時候,妳可以告訴妳老婆,比如,盡量照看孩子的時間短壹點,早去早回。如果做不到,最好離婚,這樣對雙方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