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們的生活越來越豐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在空閑時間,他們喜歡和朋友喝幾杯。但是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了解我們的朋友。如果交了不好的朋友,很可能會吃虧。在這個事件中,受害人說受害人喝醉了。渣男?,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過錯。
女人酒後開玩笑?想要渣男嗎?,四個女朋友換來的?安排?四川發生了壹件意想不到的事。壹個叫林的女人和她最好的朋友魏某某和在壹起喝酒。讓她沒想到的是,在喝酒過程中,林被幾個女朋友灌醉了。喝多了,林說要,其余四人商量,要求把林帶走,與他發生性關系。和他發生關系後,李覺得很興奮,於是選擇公開此事。得知消息後,鄭要求去酒店。鄭某進入房間後,趁林某喝醉,離開了賓館。李醒來後,選擇了報警。警方到達現場後,他逮捕了6名涉案人員。
法院是怎麽判決這個案子的?
四川省雅安市玉林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鄭某違背婦女意願,利用其醉酒,兩人不存在正當關系。被告人趙、魏、彭、楊違背婦女意誌,實施強奸。6名被告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從2年到9年不等。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朋友對我們的影響很大。我們必須學會睜大眼睛,在生活中廣交朋友。遇到威脅我們的人,壹定要及時遠離,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