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處理方法:
1,如果車全責。
如果車全責,先檢查騎車人是否受傷。如果傷勢嚴重,先叫救護車,再撥打122進行處理。然後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定損理賠。
2,如果是電動車全責。
如果是電動自行車的全責,就要提醒交警對電動自行車的屬性進行認定,這樣才有機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有人受傷,叫救護車並報警。如果騎車人沒有受傷或者輕傷,那麽妳壹定要報警,記得這個時候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鑒定對方電動自行車是否違規,因為如果對方電動自行車設計時速超過20公裏;體重超過40公斤;續航裏程超過25公裏;電池的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大於240。只要有匹配,那麽這輛自行車就會被認定為“機動車”,然後發生交通事故就要按照機動車事故的類別來處理。所以需要做的就是要求對騎車人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鑒定。
如果鑒定結果出來,電動自行車屬於“超標車”。所以如果騎車人沒有摩托車駕駛證,就是無證駕駛,會被罰款300元-2000元,還可以處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駕照,會被扣12分。
擴展數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是道路交通事故因壹方過錯造成的,負全部責任;以下十六種情況通常會被認定為全責:
1,前車追尾;
2.變更車道時發生事故;
3.倒車或者溜車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道路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的;
5、綠燈放行或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輛通過的;
6.進入環島的車輛未給駛出或者在環島內的車輛讓路的;
7、橫穿道路中心實線或孤立實線的事故;
8.向相反方向行駛;
9.右側超車時發生交通事故;
10,超車正常掉頭、左轉或者超車的車輛發生碰撞;
11,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頭的標誌、標線,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發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以暫扣或者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引發交通事故;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交通事故。
二、因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屬於交通事故,各方均無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具體規則或者標準。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