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丹青在《笑先生》中說:“我喜歡魯迅,因為他滑稽。從文學和人物來說,他是中國近百年來第壹個搞笑的人。”所謂好玩,就是醒著的時候不失去興趣,有毒的時候不失去幽默。
魯迅,原名周樹人,生於周易。文字是魯迅的殺人神器,讓人每讀壹遍都覺得深刻有趣。如果當年有微博,他壹定是第壹玩家。只需壹句話就能上熱搜,任何文章閱讀量保證65438+百萬+。他給文章起的標題,比我們琢磨的那些有趣多了,比如“人心古”“思行”,總是適得其反。
他還有壹篇文章叫“論操!”“,光看標題就想笑。文章其實是在批判某個國民性,但在最後他轉移了話題:我曾經在老家看到壹個農民和他兒子壹起吃午飯,兒子指著壹碗菜對他爸爸說:“這個還不錯,媽的,嘗嘗!”父親回答,“我不想吃。“媽的,妳吃吧!”這個詛咒簡直成了“親愛的”的時髦含義。
陳丹青說:“壹個憤怒的人同時也是明智的,壹個批評家同時也在笑,所以他的憤怒和批評是美麗的文學。”壹個笑話能講出壹個道理,這個道理只有魯迅有。
我覺得妳的文章水平不高。他說:“我只佩服妳壹點。這種東西居然有勇氣發表。”他對熊海子說:“小時候我沒把他當人看,長大了就不能當人了。”他舉例說,“壹個廚師做飯,就有人批評他不好。他真的不應該把菜刀和斧子交給批評家,說妳努力做好碗。”他還說:“我總覺得自己的靈魂有毒。”
朋友眼中的魯迅不是壹個整天板著臉的人。當時認識魯迅的人都提到他,評價是:幽默,愛開玩笑。夏衍說:“魯迅極其幽默。”湯濤說:“魯迅每次來我家,總是在地板上輕快地走著,轉著圈。”魯迅轉身走向桌子,坐在桌子上,手裏拿著壹支煙,談笑風生,像個插科打諢,嬉笑怒罵的個性少年。
張毅平的妻子回憶說,有壹次她和朋友去找魯迅玩,當她看到他走回家時,她在街對面喊他。魯迅從來沒聽過,於是大家都沖到他家門口說:“嘿!我對妳吼了好多!”結果魯迅回答:“哦!哦!哦!哦!哦!”其他人想知道他為什麽不停地說這麽多“哦”。魯迅笑著說:“妳不是經常給我打電話嗎?那我得還給妳。”
魯迅是那種隨時隨地都能開玩笑的人,甚至還會送上壹本帶點幽默的書。他有壹個好朋友叫川島,剛剛結婚。魯迅送給他壹本書,封面上有題詞:“我親愛的毛哥哥,請從妳愛人的懷裏伸出壹只手,接受這本枯燥的中國文學史。”
魯迅喜歡給別人起外號,每次都讓大家覺得很貼切,很搞笑。他在三潭印月讀書的時候,有壹門功課叫《對客》。有壹次,王先生的題目是“獨角獸”。學生答不上來,他就讓魯迅支持他。結果魯迅說:“那四眼狗好。”同學傻乎乎的信以為真,回去的時候王老師氣的不行。因為我老公近視,當時戴著眼鏡。這不是嘲諷嗎?魯迅惡作劇完了,壹邊用書蒙著臉,壹邊忍住笑。
還有壹次,他看到女生老是哭,就給對方起了個生動的外號——四條。有人問為什麽,他說:“女孩子哭的時候,眼淚和流鼻涕壹起來,不是有四個嗎?”
魯迅除了在學校是個幽默大師,在家裏也總能開些玩笑。有壹次,兒子迎海想吃手裏的沙琪瑪,問:“爸爸,我可以吃嗎?”結果魯迅說:“按理說是可以的,但是父親只有壹個。吃了就沒了,還不如不吃。”
魯迅的長孫周令飛說:“魯迅和我們在教科書上看到的那種很嚴厲、愁眉苦臉、特別可怕的感覺完全不壹樣。他是壹個非常善良、幽默的人。”是的,魯迅壹生都有樂趣,但結果很多人把他當成壹個老是發脾氣的苦大仇深的人,都是因為教科書。
有些人的樂趣是骨子裏固有的,無論年齡多大,總是如影隨形。魯迅是那種壹直童心未泯的人。有壹次魯迅正在寫文章,外面的貓壹直叫,弄得他很煩躁,思緒壹再被打斷。但是妳不能傷害小動物。妳能做什麽?這時,魯迅看到手邊放著50支香煙的鐵罐,於是拿起香煙,壹根壹根地向打擾他的貓開火。
還有壹次,女師大校慶,大家聚在壹起搞文藝演出。當時已經四十多歲的魯迅被迫表演節目,但他根本不擅長唱歌跳舞,只好硬著頭皮上臺說要表演獨舞。上臺後,他抱著壹條腿在球場上蹦蹦跳跳,引得大家連連大笑。魯迅在笑聲中蹦得更厲害了。
真正有趣的人也懂得自嘲。當時廣州的進步青年創辦“南華”文學社,希望魯迅為他們的創刊號寫壹個字,但魯迅說:“要使刊物暢銷,談何容易。妳可以寫文章罵我。我的出版物賣得很好。”
陳丹青說:“我們看他的文筆,通常只看到他的犀利或深刻,卻看不到老人的驕傲,因為老人不流露。這不是透露,是壹種驕傲,壹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他不笑壹樣。”是的,最低級的幽默是在講笑話之前先把自己笑趴下。最高的幽默是他不笑,妳卻笑得前仰後合。魯迅顯然是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