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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處以幾萬到幾十萬的罰款。是球員出錢還是俱樂部出錢?

罰款不是小事,不能籠統的看,還要看分數。如果壹個球員在球場上犯規被禁賽和罰款,這筆錢應該由球員自己支付。畢竟犯錯的是球員自己,俱樂部也會因為惡意犯規而名譽受損。

如果是俱樂部私下給的錢,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對球員起不到教育作用。下次再有類似情況,他還是會犯錯。反正球隊會交了錢和罰款,繼續壹次又壹次惡意犯規。

如果是球員自己的原因,比如私底下不註意自己的衣著,被人拍照傳到網上,那麽這個罰款球隊就不應該出,球員自己出。

如果球員穿錯裝備的原因不是自己,而是球隊的裝備經理不註意細節,那麽這筆錢由球隊承擔,裝備經理將受到球隊的處罰。

如果壹名球員在工作場所“故意”透露非聯賽贊助商指定的品牌,那麽讓球員自己的品牌贊助商支付罰款。

類似的例子還有喬丹穿著AJ球鞋打比賽。球鞋的顏色太騷了,違反了當年NBA的制服規定。說起來很搞笑,罰款也是強制的。但是因為這個罰款,給喬丹的球鞋做了壹波大廣告。每場罰款5000美元,壹年幾百萬美元作為廣告費。和賣鞋賺的錢比起來,真的很劃算。

CBA最著名的球鞋時間是易建聯的“脫鞋”事件,也是相當搞笑。易建聯在球場上當眾脫鞋,理由是李寧的球鞋不合腳。賽後易建聯被罰款5萬元,禁賽壹場。他不得不自己付錢。毛毛剛剛下過雨。

我也看了這場比賽的直播,挺無語的,但是回想起來,這步棋真的很高。李寧雖然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但也給了耐克壹波廣告。與王哲林和周琦壹起,他們因為沒有穿運動鞋而被罰款,理由都是為了保護自己。這迫使CBA和李寧做出讓步,可以穿競品球鞋,但要交加盟費,而且名額有限。現在CBA,本土球員允許這樣。

另壹種情況,球員年薪有限,交不起罰款怎麽辦?這發生在昨天。CBA處罰了大量球員,包括教練、球隊經理和已經離開聯盟的外援。

明星球員自然不在乎,背後有贊助商,哪怕是自己掏錢。

對於普通玩家來說很難。他們壹年賺的錢最多10萬,壹次罰款50萬。如果他們不付錢,他們必須償還。

深圳隊的麥爾丹被罰款50萬人民幣。處罰通知的時候,麥爾丹的哥哥麥吾蘭直接在微博裏抱怨:有了這個罰款,麥爾丹可以回家賣羊肉串了。

鑒於這種情況,玩家自己掏錢的概率很大。如果球隊是土豪球隊,那也沒什麽,但是深圳隊不是土豪,不壹定能幫球員承擔成本。

這樣壹來,如果麥爾丹還不起這筆錢,最好的辦法就是選擇就地退休,拒絕繳納罰款。反正他也不小了,再打壹年賺個幾十萬還不夠交罰款(他被罰的原因也很搞笑,倒地後不小心露出了打底褲的logo)。

最後,CBA的處罰有點棘手,處罰力度有點大。可能有兩種可能。

這個罰款都是交給李寧公司的嗎?我不這麽認為。李寧公司很生氣,但不會處罰這麽重。李寧自己也是運動員,知道運動員吃青春飯賺錢不容易。

李寧公司可能不在乎那幾百萬的罰款,大概是讓CBA處理吧。於是,CBA就想壹次搞壹個大的,通過累積違規,壹次偷偷記錄,壹次通知球員,壹次直接處罰球員,壹次杜絕類似事情的發生。

另壹種情況是,這些違規行為由李寧公司收繳,壹次性交給CBA公司。有圖有事實。李寧公司有理由削減CBA的贊助資金。CBA公司著急,只能按規則辦事,用罰款處罰球員。罰款用來彌補缺口。

誰背鍋誰來背。

球隊要求妳在場上積極戰鬥,但沒有要求妳奪權犯規,所以球員就得自己交罰款。

團隊明確了著裝要求,並給了妳相應場合的鞋子。如果不穿,罰款就要玩家自己承擔了。

球隊沒有給或者給錯了鞋子,那是球隊的問題,球隊要交罰款。

如果球員和教練不喜歡贊助的球鞋或服裝款式,很抱歉,但妳必須在與CBA平臺相關的場合穿著這個品牌的裝備。當然,教練,妳可以穿著西裝站在場邊。這是壹個慣例。

如果球員自己有傷病,必須使用其他品牌的設備,比如易建聯,向聯盟申請豁免。這個品牌得花錢買這個免檢權。

當然,如果妳大到足以影響球隊、聯賽、贊助商,這樣的商業利益是可以談的。

郭因未按規定佩戴CBA贊助商指定品牌被罰款115000。廣東隊主教練杜峰及隊內其他幾名球員也被罰款,僅廣東隊罰款就達21.2萬元。

就在昨天,CBA官方突然發布通告:球員和教練因上賽季和本賽季佩戴違規裝備受到處罰,處罰總額高達542萬元。並要求被處罰的球員在2020年2月14日上午10前如期繳納罰款,否則將受到停賽處罰。具體處罰人員及金額如下:

郭115000元。

林書豪55萬元

趙睿50萬元

傑夫50萬元

胡50萬元

王新凱50萬元

麥爾丹50萬元

鄒50萬元

白昊天50萬元

杜峰65438+20萬元

周琦65438+萬元

巨額罰款誰來買單?CBA官方開出的各種罰單當然是有理有據的,符合聯賽規則的要求,所以球員或者教練必須按照相應的數額繳納罰款。球員不按規則履行義務,理應受到懲罰。

如上述“著裝違規”,大概率是球員或教練的個人行為,與球隊無關,所以罰款壹般由球員自己繳納。

但也有壹些是因為賽場上的過激行為導致的罰款。初衷是球員面臨的罰款壹般會在球隊獲勝時由球隊解決。

是否有“釣魚執法”的嫌疑?再回到“CBA著裝違規罰款”這件事。從通報內容來看,很多直接被罰款的球和教練的違規行為都發生在上賽季,但也有壹部分出現在本賽季。

針對這種情況,很多網友認為CBA公司涉嫌釣魚執法。既然是為了保護贊助商的利益,用罰款通知的方式批評球員的錯誤行為,為什麽不在比賽結束後立即現場通知,以便及時警醒其他球員,避免更多類似情況的發生?

這種“存壹季罰款”突然以公告的形式告訴大家,總覺得有點“不舒服”。

如何解決傑夫等年輕球員的罰款問題?這次被罰的球員中,不僅有郭這樣的大牌球員,也有幾位年輕球員,比如廣東隊的傑夫。

目前傑夫年薪20萬左右,50萬的罰款就要他兩年不吃不喝,那麽他該如何處理這筆罰款呢?

我覺得這個時候可能需要我身後的俱樂部幫忙解決問題。首先,傑夫違規是既定事實,俱樂部當然沒有義務免費幫他買單。最大的可能是俱樂部出錢,傑夫以後再償還相關費用。

作為廣東隊後線的青年才俊,徐傑很有可能成長為廣東隊乃至國家隊的重要球員,很有可能拿到百萬以上甚至最高工資的合同。到時候這個費用就好交了。

北京時間165438+10月8日,CBA開出史無前例的罰單...

在罰款名單中,東莞大邑居多,其中杜峰1.2萬元,50萬元,傑夫50萬元,胡50萬元,50萬元。

明星球員中,郭最高,為11.5萬元,離開CBA的(京)為55萬元,(疆)為654.38+0萬元。

基層組中,同曦隊買二丹50萬,八壹隊鄒也錄得50萬,深證隊白昊天50萬。

在這份名單中,多名廣東隊隊員受到處罰,主教練杜鋒也榜上有名,是CBA球隊中唯壹壹個。

該玩家投訴稱,在上賽季6月23日的比賽中,麥爾丹在壹次爭搶中摔倒在地,無意中露出了綁腿上的LOGO,被李寧公司作為證據收集,罰款50萬元。他的哥哥麥烏蘭直接在社交媒體上聲稱,按照上面的罰款,他可以回家賣羊肉串了!

基層玩家真的很難。以麥爾丹為例。年薪才30萬,違約金50萬。工資不夠,還要交20萬。

俱樂部肯定不會出錢換壹個替補球員,面對停賽,很可能只有退役壹條路。他哥哥麥烏蘭在微博裏抱怨,叫他回家賣羊肉串。對於1988出生的老將來說,CBA的征程可以到此結束。

#買我的蘭花讓我買丹回家賣羊肉串#

與他處境相同的,還有傑夫、、白昊天、鄒、等。,他們的工資真的交不起罰款。這裏的首富是周琦,只有6.5438億元,這真的不重要。周琦真的很有才華。

趙睿嘲笑說,他付不起罰款來訴說他的不幸,但他也不在乎。比如《郭》中,壹向熱鬧的郭為了11500元的最高票選擇了沈默;另壹方面,趙睿用林更新的微博圖片來表達他的不滿。

“給我壹個完整的笑。”

說到郭,我不在乎,因為今年他拿到了頂薪合同,同時他代言AJ年薪300萬美元,壹汽大眾代言10萬人民幣。加上工資、代言、廣告、綜藝的收入,郭壹年幾乎可以達到3000萬到4000萬的年薪,這在國內選手中絕對是數壹數二的,有時候用罰款打廣告的效果更好。

比如易建聯脫鞋,易建聯當眾脫鞋,理由是李寧的球鞋不合腳。賽後易建聯被罰款5萬元,禁賽壹場。他自己付錢嗎?不壹定,也許這是贊助商的廣告策略,即使他們支付自己的錢,這只是毛毛的雨。

無獨有偶,早些年喬丹穿AJ球鞋打比賽,球鞋顏色太騷,違反了當年NBA的制服規定,受到了處罰。但是這個罰款事件,其實是給喬丹的球鞋做了壹個大廣告,穿壹場罰款5000美元,壹年幾百萬,算是廣告費。是不是很精彩的廣告?

因此,郭對的罰款可能不是由他支付的,而是由別人支付的。

趙睿的工資不低,傳聞在600萬左右,但壹下子交50萬的罰款也是個討厭鬼。錢不是洪水沖的,是運動會的血汗錢,罰款壹次交10%左右。所以,憤怒是極其可笑的!

買不起的傑夫和王會怎麽樣?趙睿仍然負擔得起。傑夫、王等底薪球員壹年也就20-30萬,兩年的工資都打水漂了。這就是讓他們心痛到肝顫的原因。他們能像麥爾丹壹樣退役擺脫嗎?顯然不是。

傑夫20歲的CBA正處於起步階段,前景看好。怎麽能就此打住呢?

25歲的王繼凱通過努力終於進入了球隊的輪換陣容,還戴上了總冠軍戒指。幾年後,他可以升職加薪。他的未來在上升,所以他必須努力奮鬥。

咬著牙就得付出很大的代價,否則承受不起停課的損失。然而,如果妳跌倒了,妳會獲得智慧。我相信經過這件事,妳回賣衣服第壹件事就是把招牌剪掉。

這就是CBA大門票的目的。

合同的精神必須遵守。在服役期間,CBA公司的贊助商少了很多,而李寧公司壹如既往的支持本應得到更多的尊重,而球員並沒有遵守聯盟的著裝規定。不來個嚴厲的整頓,記性就好了。以後誰會把聯賽規則當回事,以後誰會贊助CBA?

沒有規則,方圓就無法建立。聯盟從建立規則開始,然後成長,然後在CBA工作的球員會有更好的前景。同時,這張大票的轟動效應起到了足夠的警示作用。相信還會有後續,不會是人們想的那樣。就等6月中旬5438+2月的結果吧,妳說呢?

處罰應該基於球員年收入的百分比,而不是壹刀切。因為每個球員和教練的收入不同,判罰也要人性化。低收入玩家真的有必要借錢交違約金嗎?希望姚明不要再開國際玩笑了!

罰款本身的目的就是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罰款的主體是球員還是俱樂部,要看具體情況。

1,個人行為違規,賽後或個人時間參加活動等違規行為,應由玩家自行支付,畢竟這屬於玩家個人原因。罰款也會起到真正的教育警示作用。

2.如果球員代表俱樂部行事,應該由俱樂部承擔。比如比賽,衣服鞋子運動都要配備。這些物品不是運動員自己準備的,是俱樂部提供的。俱樂部應該承擔這種違法服裝的罰款。當然,如果是俱樂部提供衣服,還是要對運動員自己負責。

當然,聯賽罰款必須保持不變,仍然必須是各隊和籃協約定的結果。所以,罰款的最終意義歸結到管理層面。畢竟有約定,大家都要遵守,越界了也要受罰。

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壹概而論。

首先,球員違規分為場內和場外。如果他們在比賽中違反規則,這筆錢應該由俱樂部支付。例如,在最近的王小慧被罰事件中,罰款應該由首鋼俱樂部支付,而不是由球員個人支付。雖然王小慧的行為很惡劣,但畢竟是違反遊戲紀律的。如果錢還是玩家自己出,那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此外,球員個人的違紀行為,比如剛剛發生的事件,包括郭、杜鋒、、、胡、傑夫等人都受到了CBA的嚴厲處罰。他們違紀的原因是侵犯聯賽贊助商的權益,私自使用贊助商競品的設備。這種情況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郭是壹個有國際知名體育品牌大量贊助的球員,他的回扣肯定會由這個品牌支付。包括杜峰、趙睿等人的罰款必須自己解決,因為他們和品牌沒有贊助協議。至於他們如何解決巨額罰款,就看俱樂部的財力和態度了。對於廣東這樣的球隊,很大概率會對教練和球員進行罰款。而聯賽墊底的球員,如梅爾丹、張等,在深陜這樣的球隊,只能自己交罰款。最多,俱樂部會幫忙。還是那句話,沒有大牌球員的命,就不要搞大牌球員的病。

我個人認為,如果球隊要求下面的球員這麽做,那就應該是球隊自己去做,球員自己應該自己去做。對於完全無心插柳的球隊,有年輕球員,有低薪球員,他們穿的球衣還沒收錢,還是要人性化,不能太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