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請註意題目。這是我的女朋友,不是別人的女朋友,所以我和這件事有直接關系。女朋友不和我用情侶頭像,和別的男人用情侶頭像,那麽問題來了。誰是她的情人,我和這個男人?
知道的人會說我是她的情人,不知道的人呢?我壹定認為那個男人是她的情人。那麽,我到底是壹個怎樣的存在,是備胎還是男主母?妳不覺得這對我不公平嗎?
面對戚薇和金,我想他們倆肯定都有錯。當壹個女人明明已經結婚生子,為什麽還要不顧伴侶和輿論的影響,用和別人的情侶頭像?至於金,肯定有大問題。我知道女方有孩子,有老公,所以用情侶頭像的時候想都不敢想。這是為了什麽?是為了炒作嗎?
所以,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他們都有錯。這個絕對不能洗。這就像壹個古老的笑話。壹個女人走進房子,看到她的丈夫和另壹個女人幾乎壹絲不掛。丈夫告訴妻子,那個女人是賣內衣的,他在看試穿內衣的效果。至於他為什麽也不穿衣服,他試穿了壹些內衣,因為他想順便買壹些。
有人相信這個嗎?可能只有NC粉才會相信吧。
壹般來說,只要我發現這個東西,我肯定會直接表達我的不開心。這種行為真的很丟臉。畢竟有伴侶不是嗎?所以我會在表達完我的不開心之後,要求他們不要這樣做。如果我還是我行我素,對不起,我也不想生氣。與其當綠帽子,不如果斷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