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谷子的植物分類地位、形態特征及相關性狀。
以前區分小米的文章僅限於歷史條件,沒有談到形態分類。他們壹味地引經據典或翻來覆去,重復起來繁瑣而令人望而生畏。既然有條件,就應該換個方式。首先可以明確“黍”屬於禾本科黍屬,栽培黍的學名為黍稷。在植物分類中,“黍”屬於禾本科狗尾草屬,栽培黍學名為Setaria italica。他們是兩個不同的屬。但是,它們對培養條件的要求非常相似,它們的地理分布也非常壹致。古籍中有很多關於小米和黍的名稱(字)。為了避免重復引用,我們將它們的簡化列表繪制如下(表1)。
表1小米和黍的植物形態及其相關詞匯
——|小米黍|小米粟米
植物形態學|甲骨文(略)|甲骨文(略)
相關詞|小米,小米,小米,*[原詞為小米],小米,小米(黑小米),小米(壹米)|谷物,小米,小米,小米,小米,小米,小米,小米。
上表和附圖是本文的序言,而不是繁瑣的文字引用,旨在說明(1)粟和谷(黍)從甲骨文開始就已經區分得很清楚了,爭論的雙方在這壹點上完全壹致。(2)問題出在小米。提倡小米的就歸小米,把小米當小米的就歸小米。(3)還有其他同義詞、別稱、類型名等。小米和小米之間,而且雙方基本沒有分歧。我們先來回顧壹下小米的歷史。
二、南北朝以前對小米的認識和現代對小米的認識。
為了盡量減少引用,將北魏《齊·姚敏書》之前古籍中關於粟的註釋歸納為表2。
表2北魏以前對粟和黍的解釋
朝代|作者|作品|主要解讀
戰國|孟子的師傅|《孟子·滕文公》|《李越》;諸侯們為了富強,幫忙耕種。”東漢趙琪註:“嘿,小米。”
戰國|-|穆傳|《莫吉戰車三十輛》東晉郭璞註:“粟,發達。膜,聞所未聞。”
西漢|戴勝編著|禮記·月令|“孟春之月,……隆冬時節,……第壹種不得。”東漢鄭玄註:“第壹種叫粟。”
西漢(?)|-|“二丫曹氏”|“嘿,小米。”西漢時,犍為給別人留了個條子:“嗯,壹個小米。粟,粟也。今江東稱粟粟。”東晉的郭璞。
東漢|許慎|說文|《紀·葉言》“嘿嘿。”
“嗯,*【原字加粟下麻】也。”“嘿嘿。”
北魏|賈思勰|齊姚敏蜀|詳見《植谷三號》:“谷,粟亦名粟。”“小米第四”分別描述小米和小米。
從表2可以看出,北魏以前,漢晉的評論者都把粟解釋為黍,沒有異議。但妳看看現代的字典,對小米的解釋就大不壹樣了,變成了小米(表3)。
小米的問題不僅限於中國。近年來,在國外發表的論文中也有很多關於小米的類似爭議(詳見後文)。
對比表3和表2可以看出,漢代公認的小米,在現代工具詞典中已經成為同壹個作物。表3中1~8代表了國內外不同的字典和工具書,它們對小米的解釋是壹樣的,依據也是壹樣的,主要來源於《本草綱目》(直接或間接)。9~11三部詞典采取折中的方式,即不加判斷地進行解釋,但都傾向於先小米後小米。
表3現代詞典中小米和黍的釋義舉例
簡介|字典名|小米的解釋和主要依據
1|中國高等植物圖譜(第5卷,1976,理科)|黍黍屬黍稷、黍、粟黍、高粱、黍、黍(按2)。
2|經濟植物學(胡先蘇,1953,中國)|以黍為粟,稱散穗黍型;側穗型的谷子為黍型,密穗型的谷子為黍型。據《本草綱目》記載
|英漢拉丁植物名稱(1961年,科學)|黍稷就是小米,粟,學名是P. miliaceum。
4|《植物名集》(日文)|以粟為黍,P. miliaceum據《本草綱目》。
5|圖文並茂的植物(日文)|以粟為黍,據《本草綱目》粟草。
6|老慈海(中國,1939)|以粟為黍,據《本草綱目》粟草。
7|《當代漢英詞典》|譯為小米,相當於小米。
8|英漢農業科技詞典(農業出版社,1976)|糜子(Broom corn millet)翻譯為小米和黍,學名為P. miliaceum。
9|新辭海(中華,1979)|對小米的解釋是:各種(1)小米,據《本草綱目》;
②蘇的別稱,據註於《爾雅》;
③談到高粱,據《九谷考》
10|中國大詞典|吉的解釋是:(1)糜,糜的意思是糜;
②粟,據《爾雅》犍為舍人註。
11|新華字典|小米:“古時候有的書說是小米,有的書說是小米。”
三、小米(millet)的文獻綜述
李時珍是歷史上偉大的植物學家,《本草綱目》是壹部權威著作。後人引用並認為《本草綱目》對小米的解釋通俗易懂。但李時珍以粟為粟並非其首創,也有出處和依據,故有必要回顧壹下歷史上各種以粟為粟的學派觀點。為了避免冗長的引用,仍然采用如下列表(表4)。
表4:歷史上小米被視為小米。
朝代作者作品的主要依據
梁濤鴻景《名醫錄》(原書)“不知粟,司陰粟與粟相似。”
唐蘇公《唐本草註》(原書已失)“粟之才同。今夢想家稱之為粟,管仲稱之為糜。”“陶引詩曰:恐黍與黍相似,故能得其利。”
南唐許愷《說文傳》“壹粟為粟,壹粟亦稱*[原字同二橫糧]...”
宋《本草圖說》(原書)“小米米,今所謂糯米。”
沈松闊《孟茜筆談》“姬是今之,齊晉之人說是祭祀,是其地方音,無其他意義。”
宋·蔡卞《釋毛詩》“祭之,祭祀也,所以祭祀,故謂之‘易’。
宋口宗《本草宜顏》“粟,今稱糯米。”
、喬《通誌》“粟,苗穗似葦...今天人們稱它為“莫”。二丫錯就錯在把它當小米了。”
宋洛淵《爾雅義》“不過,也是拗口別扭,特聲重耳。”
英林的《急救》加註“紀,又名莫”根據徐凱的《文學傳記》
陳明嘉墨《本草萌泉》“小米飯也很香很美,苗苗和小米壹樣...南方名只。”
李明時珍的《本草綱目》“小米和小米是壹類兩種”。粘的人是小米,不粘的人是小米。小米可以用來做飯,小米可以用來釀酒。“另外專門有壹段描述了小米和小米的形態差異。
趙明南興的《藥用本草》是“姬姓,又名姬姓”
齊的《三人會》,“小米米,即現在所說的糯米...關西叫米,冀州叫*[原字麻粟],都是壹個東西。”
王銘的家譜“紀,壹個人,壹個人”
清代方以智的《通雅》,“能做的是小米”,根據孟茜的筆談。
王慶郝《廣群芳譜》“紀,壹則拙,壹則拙。”
清茶賓論:“紀,人也,是也,是實事也。”
清代張伯列的《正字通》。小米別名齊晉時人讀之,積成無物,謂之無物。雖然語言不同,但都是真事。"
高慶·程冰的《本草綱目》“小米之所以出名,也是因為它叫...南方人稱之為甘蔗。”
清代吳植物名實考辨:“黍稱糜,亦稱……和唐本草符。”
在丁對民國小米的解讀中,“粘者為小米,不粘者為小米。小米不粘,所以也叫糯米。有壹個小米,因為粘,所以分了兩個。”
從表4的材料來看,最早懷疑小米不是小米的是南朝的陶弘景,但他只是懷疑,並沒有提出任何論據。直到唐代,蘇公才首次提出“粟只是壹種作物”,並引用陶弘景的話來肯定自己的論點,而陶弘景並沒有肯定粟是壹種作物。蘇公引用後,陶弘景也被說是壹茬。此後,如許愷、蘇頌、沈括、蔡卞等。在表格中,他們只是重復了谷子是唯壹作物的說法,沒有增加新的論證材料。鄭樵進壹步說,二丫把莊稼當成谷子是“錯誤的”,但他沒有說出錯誤的真相。直到明代,李時珍以其廣博的植物學知識,擴展和補充了粟只是壹種作物的論點。首先,李時珍提出了粘黍和不粘黍的區別,成為後人引證的依據。其實谷類作物的粘粒(即糯或糯)和非糯粒的區別在《詩經》中早已有所提及。當然小米也有粘的和不粘的,詩經和甲骨文裏都明確小米屬於粘的(釀酒)。問題不在於有沒有粘性,而在於是糯還是小米。李時珍只說不粘的都是小米,不提小米。乍壹看,與以往的文獻相比,給人以合理的區分和耳目壹新的印象。因此,這壹觀點成為後人引用的“有力”依據。同樣,李時珍從植物形態上對小米(包括黍和黍)和黍的區別做了詳細的描述(文中篇幅未引用),[1]因為他所描述的黍(黍和黍)相當於糜子,黍相當於意大利粟(見表65438)。胡顯素的《經濟植物學》是在李時珍論證的基礎上再引申出來的(詳見下文)。我不知道因為戴上了帽子,站在了小米壹邊,所以區分小米和小米就沒有意義了。因為如果把小米放在小米這邊,小米(小米)和小米的區別同樣不含糊。問題不是小米和小米的區別,而是小米到底是小米還是小米。後人在引用《本草綱目》時忽略了這壹點,實際上成了先入為主,把小米當成小米來論證與小米的區別,以為論證是正確的。表4提出了從清朝到民國小米是唯壹作物的論點。壹般沈括、蘇公、李時珍等人說沒有新的發展。
4.宋後重申粟為粟的文獻綜述。
從蘇公第壹次提出小米只是壹種農作物開始,從明清到現代,有很多的呼應,比如表4。但是情況並不是壹邊倒的,有很多文件重申小米應該是小米。下面是壹些例子(表5)。
在表5中,徐光啟、陸、、邵、沈偉忠等人對小米就是小米的論證,相當清晰有力。但對比表4中的人物,我們可以看到,表5中的人物在學術地位上遠不如表4中的人物,除了徐光啟。表4中的陶弘景、蘇功、李時珍都是草藥方面的專家,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力。、羅援、王、、吳。這些東西,雖然小米是小米的論調很強,但是影響力很弱,主流還是不同名字的小米。這就是為什麽表3中的現代詞典大多以小米為小米的歷史根源。
胡先蘇是現代植物學家。胡在他的《經濟植物學》壹書中,將西方粟的三種學名翻譯成中文如下:
米黍變種小米型
(錐耳的分支向四面八方張開)
(2)糜子攣縮小米型。
(圓錐花序稍微向壹邊彎曲)
(3)密枝黍型。
(錐耳密而厚)
【這三種類型(或品種)在我國作物栽培學的書籍中稱為(1)散穗型(2)側穗型(3)密穗型,比上面的翻譯更清楚】
胡的翻譯明顯受到李時珍和吳的影響。因為李時珍主張粟為黍,其對粟、黍的形態描述與現代粟、黍的分類學名稱完全壹致;但吳在《植物名考證》中畫了壹幅黍,作為散穗黍和側穗黍。[2]因此,胡以“黍型”為“黍型”,以“攣縮型”為“黍型”。為什麽現代植物學詞典或專著都把黍當小米用,黍黍的翻譯顯然是基於胡先蘇的觀點。
表5宋以後重申粟為黍的文獻舉例
朝代|作者|作品|主要依據
宋|興兵|“二丫”疏|“長出來的是小米。.....但都是壹回事,小米和小米。”
元|昌|農桑提要|引齊蜀以粟為粟
元|鹿鳴山|農桑衣食概要|引齊蜀以粟為粟。
明|胡適|《珍珠船》|“不用懷疑小米就是小米,本草不對。”(引用郭普文)
明|徐光啟|農政書|“古之所謂粟,今亦稱粟,或黃米。只有小米是另壹種。現在的人都是以聲音稱呼小米。在古代,所謂的黍,俗稱谷,或黍。.....苗、葉、穗同粟,經典不如初粟。但是,天下的農書都叫小米,所以小米不壹樣。”
清代黍稷辨析|陸|文
(1) |鎮定府誌:“所謂今俗之粟也;所謂黃米也,尷尬也。”
(2)專註活力“非壹日之功”。
清|崔恕|《粟之辨》
(1) |引用《國語·魯豫》趙薇註:“野草似粟而不實。”“今天雜草就像山谷,不像小米。”
(2)有四本書,沒有莊稼。
(3)小米的聲音幾乎是錯誤的。
④引文。
清|陳夢雷|《古今地圖集成》植被代碼
|小米和小米畫的是小米和小米的圖,相當於S. italica,小米畫的是小米的圖,和今年的P. miliaceum壹樣(但在文獻節選中混淆了)。
清|桂馥|《說文解字》|引經據典。顏師古註:“粟黍壹種,不過兩耳。”
清|邵|《爾雅正義》
|“前人已經解釋了很多關於小米的不同觀點。今天來測試壹下,也就是北方所謂的小米。”淮南練兵時“壹茬不進”,高誘註:“百粒只種粟,故謂壹茬...小米是五谷之長,所以也是祭祀。"
清牛淑玉批評了《九古考》中的錯誤,贊同《爾雅》、《集解篇》中的《草》註和《顏氏古》註。
清|徐承清|《說文解字匡目》|“今北方,粟稱黍,其米為粟。猶大古人以粟為黍。”引用邵對的看法
清|鄒|南高平品筆記|“正如許多學者所說,粟只有兩種,和...《本草集》謂黍不正。”
清|沈為眾|《夏徽考》|“由於唐人誤把只有黍才是黍,故黍為不粘黍。不知道小米是今天的小米。不粘的叫小米,粘的叫糯米。他們的耳朵是豐滿下垂的,而小米粒像小麥,耳朵是散亂松弛的。”
民國|高潤生|爾雅谷名稱考辨|“粟,名粟...也是今天的小米。要麽是小麥,要麽是小米,要麽是*[小米加大麻],要麽是高粱。”這本書有正確而詳細的論據。
動詞 (verb的縮寫)建國以來小米問題的發展趨勢
建國以來,農業史家希望澄清歷史遺留下來的粟與黍的區別,人們紛紛撰文討論這個問題。就像歷史上的分歧,有人主張小米只是小米,有人重申小米就是小米。還有壹些學者不討論小米的問題,但是在文章中涉及到的時候,卻有自己的看法。辯論雙方提出的論點比歷史上更發達,有些非常詳細。現在這些趨勢作為例子列在表6中。
表6建國以來小米問題的發展趨勢[3]
作者|書|主要論點
齊思和|毛石古名篇考證(中國歷史探索1981)
(1) |以粟為作物,始於唐蘇公;(2)小米的錯誤只是錯誤,因為聲音接近;(3)姬可能是周人的圖騰;(4)考古發掘中有小米;(5)程·錯用小米當高粱十例。
鄒|黍稷與《詩經》粟的辨析(農業史研究集,第二卷,1960)
(1) |晉朝以前,小米沒有看錯;(2)陶弘景首先提到小米和小米相似的錯誤;(3)唐草藥造成了小米之初的錯誤;(4)指出李時珍的壹些錯誤。
段喜中|《按三禮,粟非粟》(《農業史研究文集》第二卷,1960)
(1) |李周貴族吃小米,婊子吃小米,證明小米不是東西;(2)小米在儀式中的展示位置不同,可以證明小米不是壹回事;(3)《禮記》也可以證明小米不是壹回事。
萬|沈是小米(中國農業報1962,第7期)
(1) |考古發掘主要是小米;(2)春秋時期,河南、山東的主食是小米;(3)甲骨蔔辭中粟、黍的形狀不同;(4)小米的聲音有些地方比較接近;(5)李時珍沿唐本草醫學的失誤。
夏·|《周禮·農事條文釋義》
(1) |從未有過在唐朝,小米被視為唯壹的農作物;(2)唐朝以後,小米被誤認為小米。
贊威廉|正視中國古代五谷|本文指出小米和小米不同的十二個理由,不要混淆。詳見農業考古1982,2號。
劉玉堂|詩經時代的粟與黍辨析(農業史研究文集,第二卷,1960)
(1) |西周時期,春秋時期的主食是小米;戰國是小米;秦漢是小米和小麥;(2)小米和小米不是同壹種作物,小米和小米都是好作物。
胡·|《關於粟為黍的討論》(中國農業報1962,第7期)
|(1)唯粟是魏晉訓詁家造成的混亂;(2)唐以後澄清;(3)李時珍在植物特征上與吉傑不同;(4)粟(小米)是戰國時期才發展起來的;(5)《詩經》中“粟黍重,麻黍殼麥”說明粟不是糧食。
王玉虎|《中國自古以來的重要農作物》(農業考古,1981,1) |(1)元以前,農業書籍上有粟、黍但無粟;(2)以黍為粟是訓詁學的考證,以黍為黍在本草醫學上更為可靠。(3)周家在陜西從粟起家,最初稱粟為黍。
表6中摘錄的雙方主要論點比較簡短,有些可能不完整。詳情請參考全文。雖然表格中關於小米的論文很少,但實際上流行的觀點仍然是小米占優(見表3)。需要指出的是,表中齊思和、鄒等人的論點相當詳細有力地重申了小米就是小米,只是他們的論文發表在發行量不大的學術期刊上,普通人看不到,所以歷史遺留下來的小米影響還是占主導地位的。
國外研究著作中對小米問題也有兩種意見。例如,許倬雲和李慧玲[4]將小米視為小米,而何炳迪、w .沃森和C. W .畢曉普則傾向於將小米視為小米。[5]其根源均來自國內文獻。
六、我對小米問題的看法
在闡述我個人的觀點之前,筆者忍不住先回顧壹下文獻,梳理壹下不同觀點的來龍去脈。因為線索太多,所以要把重點放在主要矛盾上,忽略壹些次要的爭議(比如小米還是小米的問題,小米和小米的區別,小米和小米的混淆,梁的問題等等。),因為只要小米和小米壹直在解決,這些衍生的問題就很容易解決。另外,小米和小米之爭也有並發癥,比如把小米當高粱,因為齊思和的論文已經指出了它的十大錯誤,[6]這裏就不提了。把這種考慮的結果總結成以上六張表,最簡要地說明小米問題的背景和來龍去脈。在此基礎上,再來說說筆者對小米問題的看法,有些是在前人論證的基礎上補充和闡述的,有些是前人沒有提到的。
(1)從“五谷”和“第壹種”來看,小米“五谷”是自孟子以來古籍中頻繁提及的五種主要糧食作物。雖然“五谷”的名稱略有不同(壹個是米、粟、黍、麥、糯米,壹個是麻、粟、粟、麥、糯米),但只是米和麻的區別,小米始終如壹。如果小米是小米,那麽“五谷”就變成了“四谷”如果古代沒有現代植物分類的概念,粘性小米和非粘性小米可以看作是兩種作物,那麽把小米這種最重要最常見的作物排除在谷物之外是否符合邏輯?董仲舒說,《春秋……何葉》[7]在這裏,董仲舒把小麥和糧食作為五谷中最重要的兩種糧食作物。谷物是小米,不是小米,這壹點從來沒有爭議。如果小米不是小米,而是小米,那麽董仲舒也錯了。可能嗎?以粟為唯壹作物,避免在文獻中談及“五谷”,是他論證的最薄弱環節。說五谷不包括小米,無論如何是無法自圓其說的。
黍又稱百谷之長,《禮記·月令》稱之為“第壹種”,《淮南子·世澤訓》稱之為“第壹茬”。鄭玄註(表二)第壹類指小米(小米)是正確的。所謂第壹茬作物,就是最主要的糧食作物,當然也是種植面積最大的作物。如果氣候條件不利於第壹茬作物播種,對民生影響最大。這個很好理解,但是有些視小米為黍的學者用早晚播期來解釋第壹個,說黍的播期早於黍,所以黍不是黍而是黍。眾所周知,各種作物在壹年中都有各自適宜的播種期,包括春播、夏播和秋播。如果最早播期是最重要的,是第壹種,那麽最晚秋天播小麥不是最重要的嗎?如何理解董仲舒的“見聖人重於麥糧”?
與嵇密切相關的是對後稷的認識。後稷作為周人的祖先,據說是發明和種植的專家。至於後稷的說法,爭論雙方並無異議。問題依然是:小米代表什麽作物?王玉虎和何炳弟[8]強調黍生長期短,比黍更耐旱耐瘠,與雜草的競爭能力強,適合陜西、山西的自然條件,所以後稷是種黍的始祖,周家是以種黍起家的。“以前叫小米。”但是,這種說法忽略了小米也是壹種耐旱作物。小米(黍)之所以這麽叫,甚至是因為實際上這兩種作物的種植分布區域是壹樣的。至於小米,那是壹個未經證實的猜測。相反,至於地下谷,小米最初叫小米是壹個未經證實的推測。另壹方面,地下谷物遺存的發掘表明,當時種植了大量的谷子(見下文)。
(2)從考古發掘和作物馴化的角度來看,建國以來,新石器時代遺址的考古發掘,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豐富地下實物資料,這是澄清粟與黍之爭的有力依據。據筆者不完全統計,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炭化粟有十余種(限公開報道)。自西向東依次為甘肅臨洮、玉門、永靖、樂都,山西寶雞、半坡、滑縣,陜西萬榮、臨汝,山東鄭州、交縣等。,而最集中的地區是周人的祖先(後稷)。其中半坡115號地窖尤為醒目,保存著幾桶小米。至於出土的小米,更是少之又少。只有黑龍江省寧安縣的東康遺址有粟和黍的遺存,經鑒定分別屬於意大利粟酒裂殖吸蟲和粟酒裂殖吸蟲。[9]過去曾有山西萬榮井村遺址出土黍稷的報道,但對黍稷有不同的看法,這壹點zay Xu有詳細論述。[10]
主張粟為黍的和胡[11]指出,西周春秋以黍為主,戰國以粟為主,秦漢以粟為主。這種區分是人為和武斷的。沒有考慮到出土的考古資料,先入為主地認為小米就是小米,小米作為主食的地位被砍掉,推遲到戰國時期。考古資料現在把谷子的馴化栽培歷史推至8000年前,但[12]是很多主張谷子是同壹種作物的作者始料未及的。同樣,周家以種粟起家的說法,也無法得到考古發掘的證實,反而被考古發掘所否定。因為小米是主食,甲骨文的谷粒(代表小米的植物形態)就成了所有禾谷類作物(粟、黍、稻等)的部首。)及其器官(尖刺、尖刺、尖刺等。).
關於小米的馴化起源,自從瓦維洛夫提出世界農作物的八大起源中心以來,雖然經過反復修改補充[13],但中國小米壹直是世界公認的起源中心。西歐種植的谷子品種通過西亞傳了下來。至於小米的起源,眾說紛紜。壹般認為,在中亞和地中海東部,最早的黍粒出土於希臘阿吉薩,距今約7950~6850年。【14】由於谷子特別抗旱,需水量少,適合該地區幹旱、雨季短、土壤貧瘠的自然氣候環境。另壹方面,文獻也認為中國有著悠久的小米種植歷史,是小米的初級中心。【15】由此可見,說谷子最適合在黃土高原種植是不全面的,因為谷子也可以在比黃土高原更惡劣的條件下種植,而黃土高原既適合谷子也適合谷子種植,把谷子排除在外,只是從谷子作為谷子的框架中推斷出來的壹個觀點。
現代關於作物遺傳馴化的研究都認為,壹種野生植物在馴化栽培過程中會產生與該作物相關的野生型雜草。這種相關的雜草被認為是栽培種和野生祖先種之間滲入的產物。據鄭古書記載,粟與黍各有伴生的雜草,黍的伴生雜草是青苔:“恨草則恐亂苗”,而孟子這裏所說的苗,就是莊稼的苗。黍的伴生雜草叫綿草,又名肫草,*【原字左黍右卑】,《說文》:“*【原字左黍右卑】,黍也屬”。段玉裁註:“*【原字左粟右卑】是以粟,是以糧”。程《九谷考》也說:“穗谷皆如粟。”古籍中甚至有粟、黍之名,也有雜草。比如詩說“無草則不生”,國語和魯說節衣縮食,“無草則馬生”。按照趙薇的註解,“雜草如無實之粟。”據此等等。,[16]由於小米和雜草的組合是相互對應的,所以雜草和雜草是小米和狗尾草分別對應小米(小米)的伴生雜草。這裏的小米不能說是程的粘小米!
(3)從農學家和植物學家的角度看谷子,本文表2、表4、表5中有壹個有趣的現象,即凡是把谷子當作壹回事的人,都是陶弘景、蘇公、李時珍、王等植物學家或植物學家。然後,還有壹些訓詁。他們大多是農學家,如、常、陸明山、徐光啟等。然後,就是壹些研究性強,名氣小的人。文獻中沒有對賈思勰和徐光啟同名論點的評論和反駁。直到平易近人的論證覺得這個問題無法回避,才牽扯進來。例如,王玉虎先生在他的論文中指出,賈思勰以小米為小米,“明顯受到中國和儒家訓詁學的約束或壓力”。說賈思勰“是指他不敢違背漢儒訓詁的正統...仿佛讓人覺得他有所隱瞞……”[17]對徐光啟的評價是:“他顯然是想為北方的小米正名,所以陷入了經學訓詁的泥淖,沒有掙脫。”以上兩句語錄確鑿,給人的感覺是中國儒家把小米看做小米是強大的“正統”,也就是泥巴。凡是認同中國儒家的言論,都是有壓力的,都是陷在泥沼裏的。這顯然是沒有說服力的,更不用說真正理解賈思勰和徐光啟的正確論點了。雖然《韓》和《儒林外史》的訓詁中有迂腐的謬誤,但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犍為舍人、趙琪等。比我們《詩經》時代的後代早了壹兩千年。當時對小米沒有客觀的爭議,大家對小米都比較熟悉。他們的註釋自然簡單,這應該首先看到。正如吳所說:“漢儒大都在西北,而且是後天培養的。各種小米都熟悉,以為大家都知道,沒有訓詁的麻煩。故鄭《三禮註》詩,而粟之形不詳。”[18]王玉虎先生在文章中說“漢代經學隨便註釋為粟”,這是不公平的。清代考據學和訓詁學研究豐富,令人印象深刻。就小米而言,程的《九谷考》無疑是壹部權威之作,但程的《九谷考》卻把小米變成了高粱,成了壹個笑話。但認同程觀點的,都是訓詁專家。如段玉裁贊曰:“依程九谷考,是精析...都說韓和是小米,小米是高粱:(就是高粱)...真的可以說是撥雲見日了!”其他如孫詒讓(《周禮正義》)、劉保南(《山谷釋文》)、包(《四術》)等,均認同程的考證(未全引)。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