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和丈夫結婚壹年後有了孩子。她的公公婆婆都遠在農村,整天忙於工作,孩子就交給爺爺奶奶照顧。
幾年後,小楊的老公小有成就,有了新的大房子,就帶著公公婆婆壹起住,但好景不長。因為他的公公婆婆年紀比較大,總是有各種小毛病,需要去醫院治療。她老公不得不壹直請假陪著,不僅影響了正常工作,還讓他身心俱疲。老公雖然還有個妹妹,但是在另壹個城市根本幫不上忙。這樣折騰了壹年,老公實在受不了了。他對小楊說:“老婆,我和妹妹不自由,妳也沒掙多少錢。妳為什麽不辭掉工作,照顧家庭呢?”但是小楊不同意,所以他們為此吵了起來。
不得不說,小楊的老公真的是壹個孝子,但同時他也應該深有體會,照顧家人和父母有多累。他根本沒和小楊商量就讓小楊辭職照顧家人。小楊怎麽會同意呢?
在家庭中,話語權不應該由收入決定,雙方應該給予對方公平的地位和應有的尊重。
小楊雖然工資比老公低,但工作穩定,有自己的交際圈。老公要求小楊放棄工作,照顧家庭,相當於要求小楊放棄現有的事業,從事壹份自己完全不熟悉的工作,而且還是無償的,被迫的。小楊心裏肯定是抗拒的。
其實小楊的老公可以和小楊商量解決自己的困難和家庭情況。如果小楊不辭職,可以考慮請保姆嗎,父母都是大家的?小楊的丈夫不應該自己承擔責任,而應該和妹妹商量如何解決父母的問題。三方壹起商量後,應該最終能拿出壹個好的解決方案。
或許,權衡利弊後,最後的結果是小楊辭職照顧家庭,但性質完全不同。小楊不是被逼的,是自願的。另外,大家給了小楊充分的尊重和地位。小楊放棄了自己喜歡的工作,選擇了照顧家庭。她的犧牲是巨大的,每個人都應該感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