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東方文化的認知中,每個人都有尊嚴。如果在戰爭中向敵軍投降,其實是壹件非常可恥的事情,也是懦弱的表現。即使那個囚犯當時活了下來,仍然會被自己國家的人唾棄,甚至被敵國看不起。即使這些戰俘在戰後被釋放回原籍國,他們回到自己的國家也會受到別人的歧視。所以這些東部軍隊的戰爭榮譽感非常強,在戰爭中很難抓到俘虜。與西線軍隊的俘虜數量相比,東線軍隊的俘虜數量很少。
但是西方的軍隊有不同的表現。要知道,當這些粥兵缺乏糧食保障,明顯打不贏戰爭的時候,這些軍隊裏的士兵就很容易向敵人投降。而這些士兵認為投降是理所當然的,他們沒有任何心理負擔。這些士兵認為他們在戰場上已經盡了最大努力,即使輸掉了戰爭,他們仍然不以成為俘虜為恥。而對方軍隊願意通過談判和交換來換取這些投降士兵的生命。
因為社會的不斷發展,在那些戰爭公約中也明確規定不能虐待俘虜。由此可以發現,在戰爭中,如果敵軍前來投降,成為己方軍隊的俘虜,那麽軍隊的士兵可以不虐待他們,而會繼續維持他們的生活,並給予他們壹定的生活條件。俘虜越多,這些勝利軍隊的生活壓力就越大。這些囚犯是這些西方軍隊的壹大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