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發照片曬心情已經成為壹種時尚。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短信、微信記錄、電子簽名、域名等在電子媒介中形成或存儲的信息,均可視為案件中的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及時報警或者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造謠是違法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二、在微信群裏被人詆毀怎麽辦?
受害人可以先對證據進行公證,可以及時報警,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維權,然後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造謠是違法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個人表達不應觸犯法律底線。
在某些人眼裏,微信朋友圈只是壹個互相認識、互相熟悉的人的“小圈子”。對於壹些事情和經歷,完全不用擔心“發酵輿論”,甚至“引火燒身”。然而,事實未必如此。有句話叫“人聚的地方就是江湖”。圈裏有圈,圈外有圈。只要妳發壹個過於激進或者過分的東西,分分鐘就可以形容為“公共事件”。微信朋友圈作為壹種時尚的社交載體,雖然可以無所不談,無所不談,但也必須記住壹條無形的守法底線。不能無中生有,信口開河,說三道四,惡意中傷。生活中妳能想到和遵循的,不要在網上肆意開“無軌電車”,更不要把它當成壹個指名道姓、公開侮辱他人的泄憤場所。
綜上所述,作為公民,除了不主動誹謗、造謠,還可以在被誹謗或看到誹謗的時候,保存好證據,向法院出示,為凈化網絡環境做貢獻。不僅是微信群,像QQ這樣的交流群也可以這樣處理。法院的處罰措施會是罰款或者拘留,對遏制誹謗還是有壹定作用的。我們知道微信群裏的誹謗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更多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