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當丁女士持體檢報告和病歷申請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卻說她在保險生效前患病,不能理賠。
我的意思是,我有過去的疾病,所以我不能支付它?
原來,丁女士在帶女兒看病時,被醫生詢問了病情。她說孩子因為蟲牙,壹直牙疼難受。於是醫生把這個寫進了病歷“雙耳前區關節不適2年”,薛平保險是和學校壹起買的。丁女士不知道什麽保險通知。結果醫生就寫了這個,成了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所以,當妳有保險的時候,壹定要告訴醫生妳有保險。
請醫生書寫病歷時謹慎,尤其是關於年份和病史。如果實在沒辦法,那妳也可以問壹下病史,說是最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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