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是我國現行的行政區劃體制單位,壹般由直轄市和地級市管轄。區的人口相對多於縣,非農業人口比例也相對較高。與該縣相比,這個地區的經濟相對發達。
區縣級別差不多,但是設立區有壹定限制。雖然允許直轄市和地級市設立市轄區,但要求市區總人口在300萬以上,市轄區人口不低於25萬,其中非農業人口不低於65438+萬,非農業人口不低於中心城市就業人口的70%。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不能建立市轄區單位。